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组织安排包办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包办婚姻的时代早就已经过去,当代人的婚姻关系最重要的还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之下的,而且长久的婚姻关系肯定也是要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的。目前我国境内的包办婚姻主要发生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地区,这是由于当事人对于我国所规定的组织安排包办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本就不了解。
一、组织安排包办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包办婚姻的各种形式,包括娶童养媳、包办寡妇婚姻、转亲、换亲等,都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界限,以结婚是否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为根据。那些虽系父母代为订婚,但双方经过了解、建立感情后自愿结婚的,也应认为是自主婚姻。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视其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国1980年《刑法》第179条规定,还须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遇到被包办婚姻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婚姻,包办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1、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2、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3、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对于包办、买卖引起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或虽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但确实未建立夫妻感情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包办婚姻的相关规定
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并强迫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指的是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往往表现为第三人向男方要嫁女的身价以及贩卖妇女与人为妻。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以索取对方一定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禁止任何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的要求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婚姻自由在我国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婚姻自由包括了结婚自由以及离婚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和离婚,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加以干涉和强制。并非任何的包办、干涉婚姻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一些严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刑法上暴力干涉婚姻的“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得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所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不构成本罪。在我国,组织安排包办婚姻法律后果在于,包办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撤销。对于组织安排包办婚姻的相关人等,如果是以暴力的形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包办婚姻的话,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情况的包办婚姻,一经发现,会对包办婚姻的相关人等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通过抚养费的形式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是要支付的,除非协议离婚的时候明确规定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如果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一、离婚...


·一、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一、老人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规定是,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


·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离婚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打离婚官司的话,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获得不利的判决。那么您知道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吗?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


·再婚个人财产分割:
      再婚个人财产分割: 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再婚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是双方结婚了,即使是再婚,无论是...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一、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1、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诉讼离婚则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如...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一、男人离婚前的财产准备有哪些?
      一、男人离婚前的财产准备有哪些?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


·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需要注意什么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
      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需要注意什么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需要注意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做法(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应该怎样查明离婚时对方隐匿的财产
      有的人离婚可以说是有预谋的,他会提前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其中一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无法得到分割,那对方也就不能完全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应该怎样查明离婚时对方隐匿的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样查明离婚时对方隐匿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隐秘...


·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实是比较多的,那究竟应该怎样才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