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法院会怎样判婚姻无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相关人员在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以后,我国人民法院会结合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如果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话,法院肯定会依法作出判决的。但是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在我国法院会怎样判婚姻无效的这一问题,无效的婚姻在处理的时候也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

一、在我国法院会怎样判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五)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三、谁是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就必须先要知道我国婚姻法当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如果符合婚姻法当中的相关规定的话,那么人民法院肯定会依法宣告婚姻无效的。而且婚姻无效,并不会导致男女双方所生子女的相关利益受到损失,在婚姻无效当中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无效婚姻被宣布判决以后是不接受上诉的,只能对财产分割、抚养权的部分接受上诉。


·夫妻分居三年算不算婚姻无效?
      夫妻分居三年算不算婚姻无效?夫妻分居三年肯定是不算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的认定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才会被认可。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夫妻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


·起诉离婚开庭几次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与协议方式离婚是不同的,毕竟此时离婚夫妻之间可能产生了一些问题,因此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那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开庭的问题,究竟起诉离婚开庭几次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之后是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处罚标准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


·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罚
      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罚?商家高价卖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依据该条款规定对违法商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最新分割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


·夫妻间签订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
      不得不说现如今导致夫妻离婚的因素很多,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婚外情行为,而有的夫妻为避免离婚损害到自身利益,往往会事先签订净身出户的协议,约定要是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出轨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财产。那现实中夫妻间签订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 哪些情况只能去法院离婚
      在协议方式下离婚,要求男女双方都必须要自愿离婚,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这样才有可能顺利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但现实中,可能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讲离婚方式分为两种,...


·一、抚养费十八岁以后还给么?
      一、抚养费十八岁以后还给么?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方婚内精神出轨离婚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定的过错,因为诉讼离婚多半不太现实,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情况下自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继子女如何形成抚养义务?
      继子女如何形成抚养义务?通常情况下抚养关系的形成都是基于血缘关系,但是一旦原生父母离婚之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就涉及到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问题。在达到规定的条件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也是可以存在抚养义务的。那么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如何形成抚养义务? 一、如何形成抚养义务? 抚养教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