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理记账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代理记账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些企业会选择找外面的机构代理记账,这可能会比自己雇佣一个专业会计更能节省费用,也利于自己机构的管理。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问题,如不及时付费、记账出现问题等等,无法协商会出现一些纠纷,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代理记账合同纠纷。
一、代理记账合同纠纷原因
首先,财务信息包括企业报税用的UK、密码、往年的会计凭证,这些虽对企业来说很重要,但它对代理记账会计而言没有任何经济价值,遇到长期拖欠费用的企业,你无法将这些所谓的“担保”变现。其次,代理记账费用很便宜,比企业找一个全职会计便宜四五倍,如此之少的费用,如果有企业都想拖欠,那么很可能说明这家企业已经不止拖欠你一个人的钱,而是在外面欠了很多钱,反正公司不想要了,所以也就不还了。最后,就算企业拖欠你的代理记账费用,你也不能将其财务信息随意处理,只要你们的劳务关系没有解除,企业没有被注销,你就有责任保管企业的财务信息,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所谓的“担保”是烫手的山芋而不是有效的抵押。
二、代理记账公司收费标准主要看哪些方面
现在一般创业公司都习惯找代理记账公司。将公司的记账、报税业务委托出去以后,相当于省去了一个麻烦,同时必定要付出一定资金作为给代理记账公司的酬劳,即代理记账服务费。国家对于代理记账账收费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市场上的代理记账价格也有高有低。
1、地区差异
我国本身地域辽阔,从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情况等各个方面来看,不同地区都有所差异。因此,对于一个行业来说,不同地区收费情况自然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经济越发达的城市,代理记账费用可能越高,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2、计费形式
一般情况下,代理记账都是按月收费。在双方进行谈判协商的时候,会规定代理记账价格每个月为多少钱,如何收取等。但是笔者通过了解发现,有些代理记账公司在收费问题上,是按年计费的,客户一次性缴纳一年的费用。相对来说,这种按年计算也比较划算。
3、纳税规模
同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对不同的客户收取的费用是不一样的,这主要取决于其纳税规模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对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费用比对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费用要高。
4、开票情况
简单来说,客户开的发票越多,费用自然越高。这一点,可以说是影响代理记账收费高低的决定因素。以上就是关于代理记账合同纠纷的一些情形规定,虽然代理记账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但企业公司在选择代理记账时还是要谨慎,选择可靠安全的代理机构,同时也要遵守合约的规定,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造成纠纷,解决起来也不太好,也不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和条件 1、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行为,不负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是指违约方支付的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以托运单、提单代替书面运输合同的,因承运人往往需要收取货物并核查后才能签发提单或在托运单上盖章,故这类合同应为实践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 因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解除合同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自不待言;因一方声明不履行或一方违约,对方有权通知一方解除合同亦无疑义。 问题是违约方可否根据第94条第(2)、(3)、(4)项请...


·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这是相扶相依的,但是您要知道,合同成立后,并不代表着合同就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经过双方确认以后,并且已经签字盖章,这才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而且合同的成立需要建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合同的...


·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无缝方管比起焊接方管质量更好也更加安全,无缝方管一般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所以无缝方管的规格和质量就非常重要。在和无缝方管厂签订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保证无缝方管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方管是无法出厂并投入使用的。下文对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无缝方...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双...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一、合同变更需要经历那些程序 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序是: (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或者通知,下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


·合同未生效定金如何处理?
      合同未生效定金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因为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而导致解除。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在实际解除了合同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到底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解除后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