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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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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房,但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就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回去后细想觉得不安逸于是又想退房。但在之前的约定中对违约金作出了约定,此时购房者想退房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想退房要支付违约金吗

对于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选择退房是一定要支付违约金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并非所有退房的情况都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主要为开发商并未违约,也没有采取不当行为,而购房者执意要求退房且开发拒绝就退房达成协议。

如果购房者希望退房但是又不想支付违约金,那么必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或者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退房条件。

二、退房不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只要购房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或者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退房条件,再退房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了。

(一)购房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购房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形:

1、开发商无权处理该房产。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包括出卖后的期房又另行出卖的;隐瞒房屋被抵押的事实的。

(二)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四)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五)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六)不能办理产权证导致退房。在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1年后,仍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退房。

出现退房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但也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因此购房者想退房不是必然就要承担违约金。对于购房者而言,如果单方面以房价下跌、划不来等理由要求开发商退房,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但并不是说购房者只要选择退房就一定要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退房时属于不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而开发商强行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时,购房者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寻求房产专家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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