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很多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这样日后也方便自己进行装修,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也就是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是不一致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毕竟商品房房款是按照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来计算的。那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如果商品房出现了面积误差,购房者需要退房的,还需确定面积误差比是否超出了3%,如果超出了才可以申请退房。
二、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退房,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退房的条件,如无约定或约定内容不具体的,可依法定情况要求退房。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另有约定的按约定)2、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仍不能交房,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又未征得购房者的同意。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但此时也不会必然导致退房,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面积缩水不是很大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面积来重新结算房款,但要是超过了规定比例的,此时购房者才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河南汝州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汝州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的各大城镇都在进行大改大拆房屋拆迁补偿是拆迁户关心的首要问题之一。拆迁纠纷中,作为弱势的往往就是拆迁户,往往因为对拆迁政策法规的不了解,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河南汝州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补...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财产分割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夫妻往往都会把房产给自己的孩子,那么,把房产公证给女儿这个行为可以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个难题。 一、父母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


·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离婚其实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打碎的不仅是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还有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中最为显眼的就是房屋了,但分割房屋常常产生争议,那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时分割房屋该怎么办 夫妻双...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保证离婚时候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下面就想的是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得到离婚后房屋补偿款 离...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理位置(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


·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通常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若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只能说办理房产证。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的,那到底实践中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交易,房屋买卖由于其涉及的资金比较多,而且还会涉及一些权力的归属问题,所以常常会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一份合同的原因,说到房屋买卖合同很多人都表示由于并不是经常性的使用,所以书写起来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下面给您简单介...


·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吗
      可以。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一般房产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般房产商欠钱不还怎么办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若您选择了进行诉讼,那么应注意做好诉前的准备工作。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1、产权交换式补偿。 2、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