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出资不实的后果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出资不实的后果是什么?

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来是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登记相应的股权,然后进行分红的。所以如果说在当时出资的时候有股东出资不实的话,这对其他股东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也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登记和经营。公司法当中对于出资不实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出资不实的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法出资不实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法释[1998]15号)第80条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出资瑕疵股东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他发起人股东连带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二、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区别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

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

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

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理实物等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出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在章程规定期限内,股东仅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诺的其出资义务,且至今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中最为普遍的现象。

5、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评估价值,造成财产实际价值降低的。

(二)虚假出资

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本质特征之一是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实践中,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对欠您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虚假出资是指根本就不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是指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从广义上来看,包括虚假出资。

必须补交余额,除此以外,还需要向其他遵守约定的股东承担一部分的违约责任。如果在公司出资不实的话,这是非常不利于公司的创办的,因此股东在决定投资公司的时候就要考虑清楚,既然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决定,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办法出资,都不能存在违约的行为。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很多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企业进行融资,那么,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


·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有哪些
      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有哪些 一、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 1、 企业管理当局确定融资计划,并授权负责人,或股东会授权至董事会 2、 受自身进行基本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财务顾问人员协助,准备公司基本介绍资料或商业计划书 3、 引入投资机构初步洽商 4、 在签署保密协议后,有意...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


·目前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
      目前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可以,只要法定或者是约定解约事由出现,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出现劳动者严重失职、有重大过错或者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总公司就可以进行解约。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


·未经股东同意注销公司犯法吗
      不合理。如果是股份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破产”只适用“解散”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定放弃继承;(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广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广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土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会对土地进行拆迁,当中可能有些是企业的生产用地。说到拆迁就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广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吗?下面由的我们带着您一起来了解广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吧。 广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


·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2、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责...


·民法总则规定公司拥有名誉权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民法典》规定公司拥有名誉权吗?公司拥有名誉权,《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一、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物业公司没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双方当事人约定...


·2023年变更公司法人要钱吗?
      变更法人的费用: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再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