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修改完善,公司法中对于牵涉的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非常清楚。这既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也是为了让经营者当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今天对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1、限制股东权利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益权作出合理限制。则该股东仅能行使与其实际出资比例对等的股东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股权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以及股东的最新解释。股东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股东不履行其义务时,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手段来让其履行应履行的义务。这是公司经营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对于每一个公司经营者来说也是必须了解的知识。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资者则用外币出资)2、实物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提起公司您并不陌生,因为其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这一说法,一定是陌生的。那么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呢?是指公司法人人格被他人滥用,从而产生了一些侵害公司或者社会的行为。对于此行为,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公司法人格否认...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一、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想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就需要已经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所以说企业在刚注册的一年内都不能被称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


·其他股东要求隐名股东参加股东会吗
      其他股东要求隐名股东参加股东会吗隐名股东不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议,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受委托以受托人名义参加并表决。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或者经营实体,都只能有且只有一个法人代表。对于二人合伙成立经营的公司,怎样选择法人代表是一个问题。而对于非法人代表的一方,又该如何保证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呢。也就是说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呢? 合伙企业,两个人注册公司法人选谁? 合...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东减仓是什么意思?股东减持就是指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包括大股东卖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称之为减持,这种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小散户减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业能否后续发展的一个强力的支撑了,所以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但是企业的融资又是十分困难的,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型的新创企业融资方式也不断的出现,那么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吗?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吗?分公司是可以单独签订合同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


·公司法人带公章逃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带公章逃跑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人带公章逃跑的规定是相关当事人员可以直接的来进行一定的起诉要求公司内部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判决下来后先查公司财产,没有的话看股东是否抽逃出资。二、法人代表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


·入职时我们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许多的协议,但这些协议中可能有
      入职时我们会和企业事业单位签订许多的协议,但这些协议中可能有一些是在入职时签订的话对自身不利的,但大多数的应届生对这些并不了解,其中入职时签订竞业协议的情况就非常常见,但很多人不知道签订竞业协议应该是在什么时候。那入职时签订竞业协议对不对呢?竞业协议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