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保险的作用是越来越明显了,特别是交强险,可以为很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提供巨大帮助。当然,国家也制定了交强险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交强险的顺利执行。所以,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定义

第四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垫付与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感谢你耐心的阅读完这份信息,对与交强险是我们应当去深入了解的一项保险,它不仅仅在保证着我们的生活,还保证了我们的未来。若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交通事故中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存在一段真空,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二、专利年费缴费方式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


·在我国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
      绝大多数的醉酒驾驶还是开着自己的私家车,都是在跟朋友聚会或者生意场合上没有注意杜绝醉酒驾驶的这种行为,您肯定也知道,在我国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法律责任将更为严重一些,所以有些人总会觉得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辆的话可能在驾驶证上还有可操作的空间,那么,在我国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审查的时间限制有多长?
      一、交通事故审查的时间限制有多长? 当事人对交警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查申请,...


·隔夜醉酒驾车的该怎么认定
      隔夜醉酒驾车的该怎么认定 一、隔夜醉酒驾车的该怎么认定 隔夜醉驾,一般是指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处于醉酒状态实施驾驶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上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明知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进而放任该种危险。 醉驾行为认定的标准遵循的是“一般人标准”。每...


·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怎么认定?
      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怎么认定? 网约车作为新兴出行方式,其再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对于一些没有正规驾驶证和车证的网约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往往乘客也有责任。这就给人们出行带来了忧患。许多人对于网约车出车祸赔偿的主体以及人们出行应该怎样选择合适的网约车才最合...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车祸责任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 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


·盗窃一万罚金得交多少?
      一、 盗窃一万罚金得交多少? 盗窃一万得交多少罚金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法院判处的结果来决定,没有统一的标准。盗窃10000元构成盗窃罪数额巨大,盗窃金额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