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假释有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满后才能算是成功的假释。而要是中途被撤销假释的话,由于已经过了一段时间,那么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假释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承载着我国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刑罚政策。《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由此可知,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是“确有悔改”,即犯罪分子通过一定时间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对自身的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并有认罪服法、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可见,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只是在考验期内保留执行未执行完毕刑罚的可能性,考验期不是刑罚的执行期。设立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对被假释罪犯继续进行教育改造,使其严格约束自己,改恶向善,重新做人。根据以上内容的介绍,我们知道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而要是被判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但如果是被判无期徒刑,那么假释考验期则为10年。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诈骗罪24万要多少罚金?
      诈骗罪24万要多少罚金?诈骗罪24万罚金多少,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回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答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诈骗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量刑的...


·醉酒后打架量刑会不会从轻处罚
      不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因此,酒后寻衅滋事致人重伤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根据《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被检察院批捕后会判实刑么
      众所周知,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国家机关,在全国普遍设立,主要属于法律的监督机关。由于某些原因,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刑事拘留,再次期间,他将面临两种结果。第一,检察院在综合因素下做出批准的决定。第二,不批捕,但是转为取保候审。这并非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只是需要等待另外的审判。大多情况下,...


·集资诈骗死缓减刑相关规定?
      集资诈骗,说起这个词,可能有部分人恨之入骨。人们把钱用来投资,目的是为了盈利,然而,有部分人投机取巧,打着投资的幌子进行非法敛财,骗取他人财物,导致他人生活困难,并且造成心理影响。时常听说,犯罪人员,如果在监狱表现良好,是有减刑机会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集资诈骗死缓减刑相关规...


·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团伙犯罪其实也就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一般在团伙实施犯罪的时候都是有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的,往往法律中规定对这两类人的处罚也是相对较重的。那具体来说我国对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


·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一、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 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纷。 双方的核心差异是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量刑标准
      在对故意伤害行为定罪的时候,只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否达到了轻伤,那么就可以依法定罪了。不过日后涉及到处罚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具体造成的损害情况,对重伤的的处罚自然与对轻伤的处罚不同,那其中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了什么
      一、刑事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了什么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一、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最新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最新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
      最新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 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