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商标是一个企业品牌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识,之前的王老吉商标权大战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而商标权侵权后,该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审判,也是我们值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由哪些因素决定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这些因素的法律解释
侵权行为地,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两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点。但也存在两地不一致时,针对该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三处管辖人民法院,即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例如,对于甲制造、乙运输、丙储藏、丁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行为,如果权利人对所有侵权人提起共同诉讼,可以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诉;但如果仅对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诉,则只能选择该被告行为实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而不能在销售地或者其他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其他司法解释中有关依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的规定,不再适用于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发布)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第七条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万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总之,商标权侵权是商界比较关注的,而商标权侵权管辖一般是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查封扣押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想了解的地方,可以询问在线律师。



·商标侵权的免责情况有几种
      商标侵权的免责情况有几种《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一、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一、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纳200块;要变更专利的代理机构或者专利委托代理人的关系则需要缴纳50块。 2.一般情况下的专利转让费用:进行专利转让一般需要缴纳...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商标所有人会失去商标所有权,这以后商标就会失去法律的相关保护制度,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商标权终止了。那么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以下介绍吧!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 1、注销 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自行放弃或保...


·一、app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一、app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流程是什么? 1、著作权登记费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自己的产品要想获得《专利法》的保护,那么首先就要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那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呢?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自己如何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自己如何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一、自己如何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


·商品混淆商标侵权的量刑是怎样的
      商品混淆商标侵权的量刑是怎样的假冒使用他人的商标商品,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商标权。在我国最新实行的《商标法》中明确指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有以下的情况。1. 没有经过商标注册者的允许,擅自在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


·专利权保护对象有哪些2023
      专利权保护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


·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要注意什么
      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要注意什么商标转让中涉及到的人包括了转让人与受让人,此时处于不同的地位,那么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同,同时在商标转让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同。那么您知道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要注意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要注意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