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个经济补偿的,那么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或者终止前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一、什么情况下要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六)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一)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十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针对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议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得出的结论是,在双方协议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新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新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2、二级工伤...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怎样维权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怎样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维权: 1、首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采取其他维权方法 2、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3、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去当地法...


·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在修建之前,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为了规范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确切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法律规范,无论是任何的企业单位,在修建工程时,都需要遵守该管理措施的规定。 工程质量风险管理 项目质量风险控制是在对质量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可不可以辞退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工伤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在当今社会中,法律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地完善中,大致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的程度了,正在趋向有法必依的趋势发展。每个人一旦产生纠纷,就会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有一个法律援助机构,那么劳动...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证明,对双方都是具有法律保护和限制的作用,对于劳动者而言,更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的有力法律材料,不但是在履职期间,在离职时也是一样的,因为用人单位要出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来保障劳动者的法定权益。 用人单位在解除...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对案件提起诉讼,聘请律师是必不可少。律师能够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由其与当事人商议所定的,但大多都有一个标准,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都有所不同,下面律师我们就...


·不算工伤的事故公司要赔偿吗?
      不算工伤的事故公司要赔偿吗?需要,工伤是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如果职工的伤害事故不能认定未工伤,单位还有可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