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以上就是由律师我们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的认定比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免后期发生纠纷时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有不太了解的地方可以去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么将带你走出困惑。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驾车超载保险公司是不会理...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误工费保险公司能理赔,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


·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一方应当向受损害方根据当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来进行赔偿。那么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为您带来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 云 南 省 ...


·客车超员怎么处罚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客车超员怎么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知道,国家对于不同的车型有着不同的核载人数,无论是哪种车辆,如果超员超载都属于违章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客车如果超员,则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于客车超员国家法律有着十分严格的处罚。那客车超员怎么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


·开车子撞到行人,我这边没有责任,还需要赔偿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


·买卖合同出卖人高如何交货
      不同的物品,其质量要求也不一样。同一物品,其档次或者等级不同,质量标准也不相同。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物执行的技术标准。具体在合同中应当如何约定呢,合同出卖人该怎么交货才符合约定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的质量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


·交通肇事罪主体是什么,谁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般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有其具体的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六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在你遇到类似问题时,该如何处理相关的情况,而交通事故主体包括哪些人?下面,我们就简要讲述一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从司法实践来看,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前轮越线停车怎么处罚
      红灯亮时,越线停车以车辆前轮越过停止线为准,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的处罚款100元,扣2分;如果驾车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的,则认定为闯红灯违法行为。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规定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社保停交多久失效1、医疗保险医保是存在一个医保报销待遇失效的问题的,医保由于是现收现付的制度,所以从中断后次月开始,个人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了。虽然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医保账户的余额还是可以使用的,并不会清零或被充公的。如果说医保中断后,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不会失效,但如果...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