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工伤认定部门才会受理认定申请,但在实际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而导致认定被中止的,那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呢?而工伤认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
二、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而作为申请人也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形才行,否则就会耽误认定作出的时间,严重的话甚至还会导致最终无法作出认定结果或者作出的认定结果准确性有问题。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人身意外伤害陪扶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一、人身意外伤害陪扶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1、不可以,陪护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而不是误工费,具体根据陪护人员的工资损失数额来确定,在法律上称作护理费。2、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3、误工费是指赔偿义...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一、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在工商银行获得D级(含)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商户经营证、摊位...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哪些?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质量安全是放在首位的,所以,无论工程大小,在工程结束后都需要进行质量检查。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家庭需要装修或者是房屋搭建,很多人的选择都是把工程对外承包,所以质量检查的相关标准就成为个人必须了解的相关常识,那么,工程质量检验方法都有...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没住院有误工费?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没住院有误工费?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没住院有误工费的,因为实际上误工费用的话,它和有没有住院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住院他影响到的是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护理费用等等,而误工费用的话是看他具体有没有耽误到工作。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有哪些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有哪些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对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受贿如何认定 (一)、对两高关于受贿罪的理解 我们要明确一点,不能机械的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要两高意见规定之外的情形一律不构成受贿罪。 1、两高意见不可能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形态加以规定。 2、认定是否构成某种犯罪的法定判断标准是刑法规定的该种犯罪的犯...


·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
      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 一、温州社保局劳动合同备案会审核哪些资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劳务关系是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双方存在相关劳动劳务关系的话就应该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但是有很多时候人们都不知道双方的关系到底有没有相关的劳动关系存在,不知道要怎么去区分这些情况。那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跟着我们了解一下吧。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上班也是有正常的休息时间,除此之外,每年国家还规定了一些法定节假日,让劳动者能够休息放松。按照规定要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需要支付加班工资。那么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退休返聘人员8级伤残怎么办?
      退休返聘人员8级伤残怎么办? 一、退休返聘人员8级伤残怎么办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出现8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