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你知道怎么对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吗?这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很重要的,也是离婚夫妻争议的焦点,而在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之前,需要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进行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么对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看完上文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哪些财产又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要是夫妻离婚的话,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进行分割。本篇文章由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形成事实婚姻的条件有哪些?
      形成事实婚姻的条件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方法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确立,另一方则需要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以及教育、医疗等事宜的相关费用,不过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抚养费按月支付应该从什么标准来计算,不知道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那一般来说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怎么计算呢? 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


·关于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


·起诉离婚不要律师吗,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起诉离婚不要律师吗,以下离婚情况,我们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


·一、离婚时夫妻一方处理共有财产合法吗?
      一、离婚时夫妻一方处理共有财产合法吗? 不合法,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


·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要是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一方或双方是受到胁迫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申请进行撤销的。不过很多人却不是很清楚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因受胁迫而与对方缔结婚姻的,一般认为这样的婚姻关系为可撤...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讲,除了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外,同时对子女也是享有探视权的。但现实中,有的人就在问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对此,我们将从探视权的内容入手为您分析解答。 一、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什么?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不论是国家还是公民个人做出了一些侵害他人人身或者是财产方面的行为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点事非常明确的我们国家也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国家赔偿,那么。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决定书范本是什么?...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