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并不像我们购买普通商品那样,首先房子属于不动产,就要搞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房并不像我们购买普通商品那样,首先房子属于不动产,就要搞清楚产权问题,其次日后的几十年可能都会实际使用到房子,因此也要格外关注房子的质量问题。那到底买房子首选考虑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因素

1、年轻人自住

年轻人喜欢登高望远,选择楼层时,可以选择比较高的楼层。

高层住宅有两个优势:

一是比低层住宅环境好;

二是高层视野开阔,更能满足年轻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心理。

2、老少同住

①老少同住,在选择楼层时需要考虑到老人的行动和孩子的安全。

家中有老人,要考虑老人的居住习惯,还要考虑到发生紧急事件时,老人是否能最快下楼。

②家有小孩,要考虑高层的安全性,公共区域的护栏是否结实,孩子能否爬上护栏并翻过去,都是需要考虑的安全因素。

老人和孩子的情况综合考虑的话,选择中下位置的楼层,比较靠谱。

二、自身的经济情况

楼层不一样,价格不一样。

1、购房预算

年轻人买房首先要考虑自己的购房预算,在自身经济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再选择自己喜欢的楼层。

一般来说,底层和顶层的房价比中层房价便宜,对于经济刚刚起步的年轻一族,如果购房资金比较紧张,可以选择较低楼层或者顶层。

2、对楼层的缺点做好心理准备

在选择楼层时,要弄清楚自己买房的侧核心,因为每个楼层都有优缺点,开发商也会根据楼层的差异性在价格上做出调整。

对于先天不足的楼层,有时会适当赠送面积吸引购房者购买。您在选择楼层时不要盲目,前期应多跟家族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并且对于各楼层的缺点也要有心理准备。黄金楼层固然好,但是在价格上也较高。

三、楼层的环境因素

1、噪音

不管住在高层还是底层,如果靠近噪声源,如马路、工厂等都会受到噪音污染的影响。

但区别在于,低层噪声源表现为震动和声音两部分,大型车辆经过的时候,能够听到声音,还能感觉到震动。住在高层,震动会被减弱,震感不强,但声音的噪音还是有的。

2、粉尘

人们越来越关注空气环境,空气环境影响生活质量。

而在人们口中的“扬灰层”即9-11层,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PM2.5的颗粒很小,随着空气气流的流动,PM2.5在空气中混合的较为均匀。所以在高空和低空是不存在太大的差异的。

3、电梯

现在的新房大多是高层住宅,所以在选择楼层的时候还要考虑一下电梯的问题,假如电梯坏了、停电了怎么办。还有如果遇到一些紧急的情况,是否可以顺利下楼。

对于不同年龄阶层的人来讲,由于实际面临的情况不同,因此在买房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有点差异,其中作为年轻人,此时涉及到结婚生子的问题,在买房的时候除了房价、交通、质量之外,考虑的比较多的就是还有房屋可实际利用的面积问题。


·未行房申请婚姻无效
      未行房申请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应当是,重婚的婚姻,有亲属关系的婚姻,婚前婚姻不宜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由于以上原因,未行房的应当属于无效婚姻,申请无效婚姻,应当递交申请书,法院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无效。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1)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婚前房产用公证吗
      婚前房产公证是为了更好的区分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际中并没有多少人去做婚前房产公证,那么婚前房产用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用公证吗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因为...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社会租赁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租房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在租房期间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事情,那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没有到合同约定好的期限想要提前退租,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


·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
      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夫妻双方由于一些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将夫妻财产合理分割,由于房产分割产生问题而发生纠纷的夫妻很多。如果离婚时选择将房产赠与配偶或子女,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流程办理的。婚姻法中对于房产赠与的流程和规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文对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这个问题做出...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1、他项权证过期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三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虽然国家对开发商预售期房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
      虽然国家对开发商预售期房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但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掉开发商卷款跑路留下烂尾房的情况出现。这就要提醒各位购房者了,要是打算购买期房的话,要小心买到烂尾房。那现实中究竟该如何做才能避免买到烂尾房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如何避免买到烂尾房 1、综...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一、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的概念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品种。房产抵押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向其所借资金支付的代价,也是放款人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房产抵押...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1、外地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的正常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补缴不获资格)。另,家庭在本地须无房产。2、本地人:只需查核家庭无产权或仅一套住宅。第二步:个人资料要备齐。1、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