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姻法修改后,对夫妻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更有利于防止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解决财产分割也有了更全面的法律依据,那么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条款有哪些?下面便跟随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新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新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必须严格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夫妻的个人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您对本文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您对财产分割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更具体地解答您的问题。


·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
      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 一、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 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 ...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法走法律程序的可以和借款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还需要走法律程序处理,起诉要债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一、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


·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是什么?
      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是什么?一、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 1、客户需要周转,不想压货所以就拖供应商的货款,解决这种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定金、货种付款和交付尾款,这样比较可以保证企业的利益。 2、客户的惰性,货物到手后,就不会主动想起交付货款,最好的办法就是勤催收。 3、主动联系客户,了解客户...


·结婚前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


·连带债务担保责任会出现有什么样的问题?
       责任意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的,正因此人出现的很多现象。比如说因为怕担责任而在公众场合之下见到老人摔倒而不敢扶起来,那同情心和爱心也在这种责任一时之下消失无影。除了直接的责任以外,还有连带责任。许多人就只抱着不关我事,不会有我的责任这种心态去生活。就比如说连带债务担保责任,就是想...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因债务债权关系而已发的一系列纠纷,其实债权债务在处理的时候,需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否则发生这种纠纷的时候,是不利于债权人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反诉自身条件...


·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有效期是多久
      债权债务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有效期是多久,对于有效期肯定是有关法律对其的规定,大多数情况下就是俩年,但是在实际商业运用中所有人对于此类问题,都会心存疑惑,因为不同的案件有效期是不同的,因为这是双方协议的结果。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