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算信用卡诈骗罪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行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管是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催收之后三个月不还的,还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这样的行为虽然都算是信用卡诈骗行为,但尚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现实中还要结合实际的数额才能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通常怎么算信用卡诈骗罪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算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二、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2、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4、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因为信用卡透支,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实,很多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是因为理财规划出了问题,丧失了还款能力。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了相应条件,并且数额也达到了规定的话,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之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具体是什么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具体是什么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


·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各项法律法规都维护着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我国是严厉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刑法的追溯来说,有着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针对该问题本文中就作出了相关的解释与分析。 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


·开设赌场罪缓刑条件包括哪些
      很多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在法官判刑的时候都希望能够适用缓刑,但此时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有可能缓刑。那么开设赌场罪缓刑有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设赌场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也就是说...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但是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法律上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一、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使...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第一...


·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一、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应当对共同犯罪的负责人员处罚,其它人员可以按照从犯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面就明确规定了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的,鉴于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第...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与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常见的。虽然行为人都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实际采取的手段不太一样,因此最终构成的罪名也不同。那这个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盗窃罪是现实...


·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不批捕申请书是怎样的内容包含事实的经过,以及为什么不予批捕的理由等。盗窃罪不批捕申请书:应该要把犯罪人的罪情,降到最低的说,然后对围绕不批捕的条件进行叙述就可以,最后写明个人不批捕的法律依据。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