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撤销婚姻财产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姻自由是被写入民法典中的,受到法律保护,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应该本着自愿的基本原则。可是在一些偏远山区,仍然有父母包办婚姻的情况。这种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那么,可撤销婚姻财产怎么处理?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可撤销婚姻财产怎么处理?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是如何宣布的?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综上所述,可撤销婚姻的形式主要有买卖、包办婚姻。当事人应当在结婚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可撤销婚姻财产的处理,如果是个人财产,则还归个人所有。在同居期间共同收入,则根据双方所占份额进行分割。另外,形成的债务,属于双方的话,要一起承担。



·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配偶吸毒,这就意味着家庭陷入一个无底洞似的经济漩涡,加之吸毒带来的副作用给夫妻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很多时候夫妻感情无以为续,那么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配偶吸毒能起诉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一、起诉重婚有效期是多久? 起诉重婚有效期是五年,这是由于重婚罪一般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此种刑罚,最高的追诉期间都是五年。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


·离婚转移财产可以查到吗?
      虽然在离婚的时候会怀疑对方是否有转移了财产的行为,但很多时候由于自己不知道是否能查到,在没有掌握证据的情况下,也不好贸然的认定对方就一定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一般离婚转移财产能够查到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转移财产能查的到吗 总有办法查到离婚财产转移情况的。根据财产...


·离婚时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离婚时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怎样?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怎样?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怎样? 一...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
      两人不在一起多久可判定自动离婚首先,在这里纠正大多数人的一个错误认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他方式离婚法律是不承认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几年都是不能...


·有婚外情离婚后净身出户?
      有婚外情离婚后净身出户?1、一方只要出轨,就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事实上,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可不这么分,甚至多分也不违反法律...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诉讼离婚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重婚与同居的区别: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饼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在一起二十年是否认定事实婚姻?
      在一起二十年是否认定事实婚姻?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


·男方先提离婚需要进行赔偿的吗?
      一、男方先提离婚需要进行赔偿的吗   男方先提离婚如果有法定的过错行为的就需要进行赔偿。主要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