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多数因为感情不和,感情都已经破碎了,在财产分割方面就没有必要让着对方了,能多分一点是一点。而在夫妻财产中,房子又占有着很大的比重,财产分割时房产分割也就成了重点,那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或还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二、在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都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补偿。

三、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应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子还是双方的名子,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最后,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80万,首付20万,贷款60万,现值100万,未还贷款是40万,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00万减去40万等于60万,每人可分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由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四、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证,就完全合法拥有了房产的物权,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其增值部分,根据物权法原理,也应属一人所有。

五、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包括首付),并取得了产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这里面有两个方面的问题:

1、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六、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取得的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屋产权权属有没有关系的问题。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婚后取得产权证这一事实决不意味着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婚后向夫妻共同财产形式转化。该房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只分割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

七、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处理。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有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而其中就包括了共同房产的分割。此时就需要先对房产的性质做出确定,如果属于一方个人房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虽然不能要求分割房产,但却可以就房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要求进行分割。对于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是可以的,但并不是产权证有名字房子就能分一半,这还要看房子到底是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减去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一、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租到期不搬110管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租到期不搬110管吗?一般情况下,110是不管的,但是有关部门比如说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有3种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想必您都听说过房产税,但很少有人对房产税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多大?由于房产税尚未在全国推广,因此下文以重庆市的规定为例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
      被继承人去世继承房产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二、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


·婚前按揭的房产离婚之后该怎么分
      就婚前按揭的房产来看,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一方在结婚之前支付首付款,然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但在结婚之后,就有可能出现由夫妻两人共同清偿银行贷款的情况。那此时婚前按揭的房产离婚后该怎么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按揭的房产离婚之后该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婚后夫妻双方...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


·兰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州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标准 《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有哪些
      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 有哪些认定标准一般来讲,关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只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方式则是银行认定。那么,这两种界定方式套用到我国各地又是否依然成立,不如上海,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以下几种情况。一、上海如何界定二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