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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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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的,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要赔偿哪些损失却不知道这些损失该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法律知识延伸: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以上就是我们对交通事故相关知识的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在这里要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如果进行索赔,是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行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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