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3.专利行政复议决定(1)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转交有关部门。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出答复意见的,不影响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前款所述书面答复意见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原则上,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事务处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发出停止执行通知书,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及第三人。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有关部门进行补正;(3)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决定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撤销的,应当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⑥出现相反证据,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更为合理的。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作出后,法律事务处在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后续程序的书面建议。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律事务处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该赔偿请求进行审理,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在复议决定中一并对赔偿请求做出决定。按照《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Et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H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规程》重申了上述规定。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相关法条整理,我国目前对专利方面的管理是比较人性化的,我们认为我国专利法对我国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是相当的细致的,只是可能在执行方面有些差异。



·应该如何发起商标权的侵权投诉
      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


·软件著作权转让准备材料都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准备材料都有哪些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地是,申请人签章的时候需要是原件,并且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双方订立的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这里需要注意地是,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软件...


·商标无效宣告的步骤是什么?
      商标权无效,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一、商标无效宣告的步骤是什么?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哪些?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国际技术交易过程中会涉及技术的专利权,商标劝,商业秘密等问题,这些就是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保护的问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界定主要看它有没有跨国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性,首先,...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一、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办?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办?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不...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 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不会审核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中明确注明,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防止商标抢注的三个诀窍1、市场未动...


·请问在我国登记软件著作权多少钱?
      在我国,个人开发一个软件或者企业团队开发一个软件,都是需要到相应的地点进行登记软件著作权,那么登记软件著作权多少钱,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都是有相关的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请问在我国登记软件著作权多少钱 在我国,有关登记软件著作权多少钱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