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不同酒驾造成的影响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不同酒驾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所处罚的结果也就不一样。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块也在一直努力做到更好。沈阳对醉驾的政策有新规定么,我们给您总结了一些关于酒驾的最新规定。

一、《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沈阳对醉驾的政策有新规定么内容包括酒驾对于的当事人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是要罚款,如果有构成犯罪或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影响则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酒驾不开车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应当主动承认错误。不应该拒绝相应处罚,更不应该逃跑。


·车祸理赔标准?车祸理赔钱少了怎办?
      车祸理赔标准?车祸理赔钱少了怎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确定了双方的责任承担后,就涉及到理赔的问题了,理赔数额的多少是根据双方在车祸中的责任来承担的。但是在现实中可能出现车祸理赔钱少了,面对理赔太少我们该怎么办?对于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理赔太少该怎么办? ...


·夫妻离婚后把孩子交给父母抚养可以吗?
      夫妻离婚后把孩子交给父母抚养可以吗?夫妻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离婚后重要的一项环节,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做出判决。那么,夫妻离婚后把孩子交给父母抚养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醉驾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每个司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有些时候司机涉嫌醉驾,可能只是刚刚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测量标准,而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司机,整个精神意识已经处于混乱的状态,这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有些司机因为自己醉驾受伤的话,首先考虑的问题是醉...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新伤残鉴定标准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一、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


·一、交通事故人伤闹事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人伤闹事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人伤闹事的处理方式是:作为责任方,垫付医疗费也是合情合理,因此建议在合理范围内竟可能的救助伤者。但现实中不排除部分伤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其要求已经超出了责任方的赔偿能力,鉴于此,作为责任方可先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让...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交通事故无受伤的误工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无受伤的误工费合理吗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不需赔偿误工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会影响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会影响什么?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是代表你收到了,对于在这份认定书的有效力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所以哪怕你不签字,相关部门可以以留置送或者是其它滞留不影响事故责任书的本身效力。即使不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交警队也可以以留置送达等办法以示送达。二、存在异议怎么办?1...


·一般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一般违章停车怎么处理?违章停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不管是被交警逮住还是被电子眼监控到,此时都是需要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的。但可能很多司机朋友并不清楚违章停车怎么处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一)违停贴条违章行为属...


·没有死亡残疾交强险赔偿吗?
      随着我国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交通肇事率也越来越多。交强险作为我国上路机动车必须缴纳的一种保险,最大的限度的保障了被害者在受到交通意外时的保障,那对于没有死亡残疾交强险赔偿吗这类交通肇事案件,我们遇到后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分为死亡伤残赔偿、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