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家加盟商维权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家加盟商维权有哪些方法在世界经济整体萧条的状态之下,对我国的各行各业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所以现在好多实体店的生意,利润各方面都受到了重创,就比如说比较知名的如家酒店。我国公民都知道如家在我国各地都有加盟店,可是加盟的过程和因素是各种各样的,有一些商家可能加盟以后才发现有的时候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美好,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如家加盟商维权有哪些方法?
如家加盟商维权有哪些方法?

一、 招商的虚假宣传证据保留
加盟招商的骗子,在宣传上一定会有很多虚假之处,如夸大经营收益、经营承诺、合作0风险等,这些都应该用同步录像记录下来,做成光盘的形式保存。《广告法》有规定,加盟招商的广告中,是不允许出现收益数据、误导加盟者等内容出现的。证据保留,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司法取证。为日后起诉留下有利的证据。
二、 调查各项经营许可证,取证违法经营
举几个例子,如果你加盟的是食品行业,就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等。在没有具备各项经营证书的情况下,违法经营,对于退回加盟费是一项非常有利的证据。而加盟招商的骗子通常已经支付了很高昂的招商广告费用,不愿意多花钱,很多“能省则省”的费用,往往就是退回加盟费的关键之处。最常见的招商加盟违法经营行为是:不开发票。建议遇到加盟骗局的加盟商,对于这点需要马上记录下来。
三、 合同、转账证据保留
看清楚自己签署的合同上,是否有总部公司的盖章。同时,你转账的费用,应当去自己的开户行留取转账凭证,向招商加盟总部索取收据和发票,并确保有该公司盖章的收据和发票。合同的合法性,建议找一位律师鉴定。同时对合同的性质做出判定,是属于特许经营合同还是一般的服务合同。为起诉索取加盟费做好铺垫。
四、停止一切投资并起诉
已经发现加盟被骗后,应当马上停止手头上的一切投资,减少损失,在合同期内尽快起诉。在合同期内,越快起诉对于全额返回加盟费比较有利。
五、 联合加盟商起诉
起诉胜诉与否,其实大部分原因取决于加盟商手头上的证据。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加盟商们都把证据集中起来,总比一个人强很多。加盟被骗后,找总部协商退回加盟费是不可能的事情。唯一途径就是进行民事诉讼。根据合同的性质,经营的种类定位进行取证,找一位适合的律师。相信,有这样的“毒药”,就能有化解的“解药”。首先我们在这里想要提醒您的一点是,如果当初在加盟如家酒店的时候,是出于自愿的行为,仅仅是因为生意不好就想要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退还加盟费的话,肯定这样我国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只不过如果当初在加盟的时候,对方存在着虚假宣传的做法,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且退还加盟费。



·离婚争抚养权吗?
      离婚争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60%左右的离婚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怎么办
      虽然说现如今我国各省市的离婚率都一时之间难以降下来,但是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总结下来无外乎于那几种。有些情况下,可能双方当事人就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具体双方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但是就是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实质性的证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直接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再结合双方对财产的贡献以及共有人各自的生产生活状况来处理。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财产...


·不给探视就不出抚养费合理吗?
      一、不给探视就不出抚养费合理吗?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在审判实践中,部分夫妻由于种种原因积怨较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会以“不让探望子女”相要挟,来迫使对方满足自己的某种要求;与此同时...


·什么时候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什么时候男方不能起诉离婚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2、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该如何进行争取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大多数的夫妻都是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尽管离婚以后,夫妻双方之间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孩子都是属于自己的亲生血缘问题,因此谁都不想放弃。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离婚后男方抚...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公证?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公证?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


·申请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有哪些情形?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中,当事人所面临的法院判决结果等出现错误,导致当事人自身权益遭到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管辖法院有哪些情形呢?遇到怎样的情况才能申请国家赔偿呢?我们整理相关国家赔偿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可以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可以吗?离婚财产转移子女是不可以的,子女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


·夫妻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吗?夫妻离婚时双方都可以要小孩的抚养权,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


·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
      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您都知道抚养孩子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未成年的子女都是由父母进行抚养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意外的发生,小孩的爸爸去世了。那么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小孩的爸爸去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