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时除了要买卖双方都协商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和房屋过户,这样交易才算完成。自然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5、如果您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买房子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就导致一些比较重要的细节没有注意到,之后严重影响到了自己对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当然在买房的时候对于房屋本身的缺陷,卖方一般都是闭口不谈的,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无法顺利出售房屋了。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一、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无钱赔付的,要依据无力赔偿的数额才能确定是否判刑。如果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醉驾未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未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1、醉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


·黑车肇事逃逸人死了会怎么判刑?
       黑车肇事逃逸人死了会怎么判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般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偿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
      一般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赔偿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是必须要做的,我国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虽然呈现出有所下降的趋势,但是依旧很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数不胜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后,等治疗完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


·行为人酒后开车怎么处罚
      行为人酒后开车怎么处罚?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


·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
      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


·主要责任车祸责任划分占比例是多少?
      主要责任车祸责任划分占比例是多少?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为了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必须要向对方进行说明,若在对方不知道合同中存在格式条款的情形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对该当事人是不具有约束力的。甚者有些格式合同需要备案,根据规定,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哪些格式合...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呢?在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标准是什么?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