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现实生活当中国我们可能会遇到有人冒用别人的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受到伤害的就是被冒用的一方了,其实自己明明只结一次婚,却无故成为了重婚,那么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不可以撤销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结婚登记瑕疵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从目前使用的特定语境看,主要是指在结婚登记中存在程序违法或欠缺必要形式要件等缺陷。比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结婚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因而,他不属于《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无效婚姻以及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情形,故不能申请法院直接撤销该婚姻关系。另外,《婚姻登记条例》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并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撤销其婚姻登记,故,适用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得到授权行使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仅被授权对胁迫结婚的,依当事人的申请行使撤销婚姻的职责。而依法理,行政机关要行使某项权能和职责,必须要经过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结婚登记中的瑕疵,应当区别是重大瑕疵还是一般瑕疵,对于存在一般瑕疵能够通过补正等方式解决的,不轻易否定结婚登记的效力。对要求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审查尤其是身份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是婚姻登记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按照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规则,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尚且可以撤销,而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竟是虚假的话则更有适用撤销规定的理由。该“婚姻”不是可撤销的婚姻,但该登记却是可撤销的婚姻登记,撤销了登记自然达到了消灭这种“婚姻关系”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05年曾作出《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指出婚姻关系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且不能证明婚姻登记系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可以对该婚姻登记提起诉讼要求依法予以撤销。当事人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与当事人虽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但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进行婚姻登记的性质是一样的,因为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是否真实,要求结婚是否是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愿;而利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结婚,本身就带有欺骗的性质,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并按目的解释规则判决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登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综上所述,针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行政复议可以不可以撤销这一问题,其实您只需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就是,婚姻效力具有瑕疵情形当中的无效婚姻情形到底是哪些,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完全不用行政复议撤销。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国家赔偿每日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每日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每日标准是:315.94元每天。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


·子女抚养协议友好协商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子女抚养协议友好协商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 登记结婚, _____离婚; (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____ ; 现因现实生活情...


·彩礼返还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就是属于女方所有,但是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彩礼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那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了?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一、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


·新婚姻法对第三者的处理意见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生活当中提到第三者很多人都是咬牙切齿的,认为第三者在道德上是有问题的,是破坏夫妻婚姻关系的罪魁祸首。很多人甚至认为第三者就应该被接受法律的制裁,其实在法律规定上也并非如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对第三者...


·分居是什么 夫妻长期分居算离婚吗
      算离婚给人的感觉就是自动离婚,而现实中如果夫妻分居的话,那么是很有可能导致最后离婚的。不过夫妻长期分居算离婚吗?也就说夫妻长期分居是否算自动离婚?其实在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规定,要解决婚姻关系都是需要办理手续的。下文中我们就这方面的内容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分居是什么? 分居是指...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如果父母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剩下了子女的话,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私生子。当然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 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


·一般贩毒被抓多久通知家属?
      自虎门销烟开始,我国对毒品贩卖有着严格的管理,禁止国内生产毒品、贩卖毒品,主要原应是毒品损害人的身体健康,磨损人的精神状态,消耗大量的经济财产,甚至让人家破人亡,对社会的影响巨大,在我国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那贩毒被抓多久通知家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贩毒被抓多久通知家属 贩...


·国家赔偿法有无溯及力?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有时候遇到政府部门出现过失,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个时候国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公民进行赔偿来弥补,那么,国家赔偿法有无溯及力?对于这个问题,本站我们将会为您解答。《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 子女过...


·结婚彩礼离婚归谁所有?
      一、结婚彩礼离婚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