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期买房子其实不是指分期向开发商支付房款,一般都是指在自己支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期买房子其实不是指分期向开发商支付房款,一般都是指在自己支付了首付之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此时分期还的应该是银行的放贷,对于开发商而言,最多允许分两次将房款给足。那一般分期买房子首付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期买房子首付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邀您自己用现金承担,其余的百分之七十,才能够用贷款支付,如果您手上有多余的闲钱,也可以首付多一点,以确保后期还贷风险降低,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具体的关于贷款买房首付,以及买房首付的一些问题
另外,您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贷款买房的首付是30%,买房的首付的30%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要用现金支付。剩下的70%可以贷款。
二、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贷款买房分成两种情况来考虑,一种是公积金贷款,另一种就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低很多。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现在很多人因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所以都是采取的折中的方式,也就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就是您常说的分期付款买房子。至于分期买房子首付多少,这就要结合房产的实际情况了,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此时的首付比例都是不一样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 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下面我们来详细比较一下: 一、房产赠与子女 如果房子没有贷款,父母和子女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


·危房拆迁赔偿有几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


·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最大的一项财产了。双方在处理离婚财产的时候,要对房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有些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将房产进行过户,如果没有说清楚的话,在正式离婚时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先过户在...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通常为一年,在住房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合约期还未满,承租人就会提出解约,寻找到更好的房源。那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
      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什么?库房高空坠物预防措施主要有一下几点: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


·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在签字成立之日起,就意味着日后总有一天是会解除的。但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那究竟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


·遗产房屋过户流程的步骤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遗产房屋过户是指在父母或者养父母去世时,其名下的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继承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的名下所要办理的...


·母亲去世可以继承外公房产么?
      母亲去世可以继承外公房产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答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这里说的新婚姻法主要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就包括了对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那么您知道新婚姻法中对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对房子的正常使用权利是起到一定的约束的,但是也有人初心大意到在抵押关系结束了以后,居然就忘记了要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了这件事情。所以在法律概念上如果不申请注销,就意味着房屋还是有抵押关系存在的。因此,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也应...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