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行政复议书该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活步伐的加快,也让闪婚的现象越多越多,年轻人对于婚姻的概念越来越模糊,可能一冲动就拿着户口本去登记结婚了。当然也有很多人真心想要结婚,但是自己拿到登记结婚证却发现被民政局弄错了。要想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行政复议书该怎么写呢?
一、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行政复议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常住地;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地址;个体工商户的,写明其业主姓名、姓别、年龄、民族、住所,并在其姓名之后括注“系……(字号)业主”等。]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申请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原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写明证据名称)共______件,请予发还。此致__________(复议机关)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二、申请撤销婚姻证行政复议机关是哪个?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撤销婚姻等行为是以民政部门的名义做出的,所以当事人既可以向该民政部门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即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复议。在写申请书的时候可以对照范本书写,规范的申请书提起行政复议的第一步。婚姻是大事,如果真的不幸在登记结婚的时候出现问题,发现后一定要及时去更正,以免日后更麻烦。



·离婚后,怎么才算有抚养能力?
       抚养权是父母对孩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否离婚,父母都对孩子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但也有一些情况下,离婚后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没有抚养权的。那么,离婚后,怎么才算有抚养能力?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


·一、办了离婚后财产有争议怎么办?
      一、办了离婚后财产有争议怎么办? (一)协商解决 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件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协商无果。 (二)提起财产诉讼。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基本上均以诉讼的形式表现出来,有下列情形可向法院提起财...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我们发现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是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这样最终的判决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很多时候都是在债务或者合同纠纷里面,才会涉及到委托律师的问题。那要是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作详细介绍吧。 一、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起诉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
      不同的律师其实擅长打的是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说擅长刑事案件的律师,在合同事务方面不一定就是拿手的。因此在需要聘请律师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该怎么找律师才行。那实践中夫妻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看年龄 离婚怎么请律师?先要看年龄。至少律师应当已婚,如果有...


·协议离婚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存在么
      在现在这个社会,家庭离婚越来越常见,但是家庭离婚往往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按理来说,父母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对于离婚的家庭而言还是需要划分清楚抚养权的。不过也有些家长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最后协商决定共同抚养的,协议离婚共同抚养权这种情况存在可能性么,下面还请看...


·一、奖牌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奖牌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奖金系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认定夫妻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奖金、奖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不在于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不在于奖金、奖牌的财产属性,而在于奖金奖牌的荣誉属性。奖金、奖牌代表这社会对...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在我国农村往往都是将儿子看做继承人的,让儿子继承财产,同时赡养老人的义务往往都是归儿子的。但是,法律上其实不是这样规定的,子女都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有读者疑惑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答案是肯定的,下面就让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向您介绍下赡养父...


·一般离婚情况分为两种
      一般离婚情况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虽然都是离婚,离婚手续的办理也还是有差异的。那这两种离婚手续的程序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先来看一看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夫妻双方带着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材料,一起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男女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地进行分割的,当然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不过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上的原则还是,共有财产基本上都是平等的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婚姻问题是自由的,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意愿来进行,但是在婚姻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比如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无效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