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庇罪与伪证罪有哪些不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管是包庇犯罪分子还是为犯罪分子作伪证,其实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从轻受到处罚。但从《刑法》上来看,此时规定的却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即包庇罪与伪证罪。那这两个罪名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伪证罪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国内外对于伪证罪的规定是不同的,就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规定也不同。
二、什么是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
三、包庇罪与伪证罪有哪些不同
(1)、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2)、犯罪的时间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实施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也可以在其被逮捕、关押又逃脱之后、而伪证罪的实施则只能是发生在判决之前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阶段(3)、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不同。窝藏、包庇罪一般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者帮助其逃若、而伪证罪则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4)、犯罪对象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可以是未经逮捕、判刑的犯罪人,也可以是已经判决的犯罪人、而伪证罪的对象则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无罪的人(5)、犯罪的目的不完全相同。窝藏、包庇罪的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的目的则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也可以是隐若罪证使犯罪人逃避刑事责任。但从根本上来说这二者却是不一样的,具体的不同之处上文中为您总结了五点,除了在犯罪目的上不完全一样外,不同的地方还包括了犯罪主体、犯罪时间、客观方面以及犯罪对象不一样。当然,由于构成的罪名不同,自然此时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



·对于拐卖儿童的法律上是属于什么罪名?
      对于拐卖儿童的法律上是属于什么罪名?属于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


·行贿未遂怎么判刑处罚?
      一、行贿未遂怎么判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成犯罪的话,那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


·盗墓未遂判刑是怎么样的?
      盗墓未遂判刑是怎么样的? 一、盗墓未遂判刑是怎么样的? 这要看案件的情况才能进行决定; 已经准备了工具,查看了地点,制造了条件,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盗窃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跑掉的四人同上,如果这四人在警察找到之前前去投案自首的话,一般会免于处罚。 ...


·电信诈骗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电信诈骗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一、电信诈骗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电信诈骗则是诈骗犯罪的一种,是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来实施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因而诈骗罪的量刑规定适...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


·什么叫集资诈骗罪,此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向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集资诈骗罪即是与集资活动相关的一种犯罪,亦是诈骗罪的一种。本文就为您具体介绍什么叫集资诈骗罪呢,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


·诈骗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
      生活当中获得个人所得利益可以选择的途径非常多,但无论如何不能做出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比如利用欺诈的手段来欺骗我国普通公民,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下,甚至因为诈骗使受害者倾家汤产的也不是没有。有些受害者在报案的时候,可能也会担心诈骗罪控告状应该怎么写?诈骗罪控告...


·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
      一、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如果...


·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
      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 实施监视居住三大类犯罪是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当事人被拘留五日什么时间计算?
      当事人被拘留五日什么时间计算?当事人被拘留五日应当从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被依法监视居住得判刑吗
      被依法监视居住得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