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暴力取证应该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家庭暴力取证应该要注意什么据调查表明,很多时候家庭暴力受害的一方都是女性,毕竟在两性关系中往往女方是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而在男方长期有家暴行为的时候,女方可以以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这就会涉及到取证的问题。那家庭暴力取证应该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家庭暴力受害者怎样搜集证据?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第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第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第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法律专业人士比如说警察、律师等等进行咨询,看应当调取什么样的证据。
二、家庭暴力取证要注意什么?
1、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观点,造成其不支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有些法官认为:家庭暴力应当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个不断的行为过程,仅仅有一次或者几次的大骂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在实践中持有这种观点的法官还不在少数!至于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再次本人不好评论,但至少在这样的观点下,造成了受害者不能得到赔偿的现实!!2、缺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这种原因造成不能获取赔偿的情形最为普遍,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很多受害者不愿意让外人知道了解自己的痛苦,在外还要故意装成生活很美满的样子,结果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就傻眼了。3、当事人的软弱造成难以获得赔偿软弱是家庭暴力的滋生的催化剂,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不敢大胆的寻求法律的保护,结果造成了侵害人不断的升级,一旦到了法院,也只是简单的哭诉一下,而不敢大胆的主张权利,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了。4、警察的不作为给家庭暴力赔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当有些受害人实在受不了家庭暴力而不得不打110报警,本希望警察来了能够给施暴者一个教训,或者将此次事件详细地记录在案,从而留下证据。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警察常常以这是你们的家务事为由,对此次事件不做认真的处理,受害人只能哀叹一声,等待着更为残酷的暴力。要是因为家庭暴力行为而起诉到法院的话,此时为了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受害的一方实际提供证据表明才行。至于家庭暴力取证要注意什么,上文中我们也作出了介绍。要是不清楚应该怎么取证的话,建议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其中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应该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社会中存在着故意诽谤或侮辱他人的情况,因此损害了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应该予以处罚。那么贴小字报侮辱...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如果对方没有婚内过错,双方正常离婚没有补偿赔偿的法律依据。 二、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1、在事实婚姻关系当中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通常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存在着欺诈、胁迫或损害别人合法利益的条款,这样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如果是事实婚姻的话,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也不能通过协商或诉讼离婚,因为根本不存在结婚证,婚姻关系并...


·无性婚姻的离婚诉讼需要注意哪些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应当实际的履行自己作为配偶的义务,其中最重要的肯定就是要履行夫妻义务了,但实践中有的人出现了无性婚姻的情况,此时就想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无性婚姻的离婚诉讼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无性婚姻的离婚诉...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 一、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 结婚登记是不需要预约的,直接带好证据去民政局登记就可以了。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


·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虽说《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都会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最终判决夫妻离婚。但此时也要有实际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才行,那究竟这方面的证据都有哪些呢?我们一...


·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因为离婚问题而闹上法院,此时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主要依据什么呢?换言之,法院怎么判决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怎么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


·离婚财产重新分割时间有没有限制,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有的夫妻就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书,私下就把财产分割了,但是分割之后由于某些原因一方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时,就可以重新提起诉讼,但是这个时候就有时间限制了,那么您知道离婚财产重新分割时间限制是多久呢? 一、离婚财产重新...


·一、结婚登记多少钱?
      一、结婚登记多少钱从2017年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婚姻登记处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记证书9元钱的工...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