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除了因为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高空坠物致人伤害,不需要追究责任以外,人为的原因发生了高空坠物,给其他公民的财产或者身体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肯定是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比如说自己的车辆,因为高空坠物被砸坏的话,肯定车辆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一、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责任类型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综上所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较妥。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3、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3)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当中,对于高空坠物的这一问题有着明确规定,如果运用到车被高空坠物砸了的这件事情上的话,肯定是要直接追究坠落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说没有办法或者很难找到该坠落物的使用人的话,可以追究该栋建筑物上的所有人的赔偿责任,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



·公对公转账要交多少税
      转账不动要纳税,除非银行说交手续费,税是按营业额来收的。二、转账就是一个机构大户同时在多个券商处设立帐户,一个账户卖,另一个账户就买。通过互相对倒的方法进行虚假的股票交易,制造虚假的股市供求关系,从而提高股票价格予以出售或降低股票价格以便买进。三、转账特点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2...


·一万的工资要交多少税
      一万的工资要交多少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应征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征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即为起征点5000元人民币,专项扣除为三...


·一、摩托车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摩托车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摩托车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最多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最多多少钱? 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多少钱这就要以最终案件实情来进行给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应当承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
      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 一、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法停车告知单罚款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法停车告知单罚款多少? 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在规定的停车场所之类停车,如果在其他的地方停车,那么是属于违反相关的交通法规,规则的是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比如说行政罚款就是其中一种,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法停车告知单罚款多少? ...


·摩托车高速逆行撞车一般扣除多少分
      摩托车高速逆行撞车一般扣除多少分摩托车高速逆行撞车一般扣除3分.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二、逆向行驶的情况分类及责任机动车...


·骑助力车醉驾也要受处罚吗?
      骑助力车醉驾也要受处罚吗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是否醉驾 关键在对电动车的认定危险驾驶罪要求行为人驾驶...


·一、上海出租车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一、上海出租车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酒驾非机动车照样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不不属于机动车那么现今法律没有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进行处罚的规定。也就是说骑电动车属于酒驾,但是一般不会按照机动车一样给予罚款和扣分,通常是给予...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出现多家公司理赔的顺序问题。那么,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