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过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肯定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不管当初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好了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由法院判决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什么事情都是不可预知的,如果本人发生了什么变故,可能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也包括,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一、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目前来说,法律只规定了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并未对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条件作出任何规定。但是法律没有做规定并不代表实践中没这类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具体来说,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包括三种: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

二、怎么可以降低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件,正因为如此,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常常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减少了,或者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变弱的话,那么要求减少孩子的抚养费就是正当的。毕竟,如果父母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还怎么养活孩子呢?因此,父母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

目前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实际并没有明确的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新婚姻法当中只规定了增加孩子抚养费的一些情形。但是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的处理来看,如果要诉讼减少孩子的抚养费的话,除非符合一些特定的条件,比如其中一方再婚,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给抚养费的这一方被收监劳动改造的特殊情况,或者失去了劳动能力,丧失经济来源,都可以适当减少。


·不告不理的罪有重婚罪吗
      一、不告不理的罪有重婚罪吗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别严重的才有国家起诉; 受害人如果不起诉的话,是不会受理的。 二、重婚罪报案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当事人直接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去报...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书上要体现吗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书上要体现吗 1、婚前财产在协议离婚书不需要体现,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涉及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2、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只能处理分...


·满十八周岁还需要抚养费吗?
      满十八周岁还需要抚养费吗 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


·诉讼离婚要用多长时间
       进行诉讼离婚的,首先需要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期,然后才是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那么具体来说,诉讼离婚要用多长时间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要用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


·彩礼纠纷如何进行处理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以赠与来对待彩礼问题。而实践中,也有不少人因为结婚彩礼而产生纠纷。那么此时彩礼纠纷该如何来解决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


·起诉离婚双方同意离婚,但感情未破裂法院会判离吗?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夫妻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事宜的案例,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我们知道,法官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根据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的,对于起诉离婚双方同意离婚,但感情未破裂法院会判离吗? 一、起诉离婚双方同意...


·没有结婚证小孩上户口需要签放弃抚养权么
      没有结婚证小孩上户口需要签放弃抚养权么我们知道的,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父母事先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然后到户籍部门办理手续。那么要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该如何给孩子上户口呢?有咨询者问没有结婚证小孩上户口需要签放弃抚养权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没有结婚证小孩上...


·一、法律规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法律规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关于重婚案件可以和解吗?
      关于重婚案件可以和解吗?不能和解,重婚罪是公诉案件,本质上是国家行使公权力权利进行追诉,与犯罪嫌疑人在诉讼地位上不具有平等性,不可调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


·男方威胁女方可以立案吗
      可以,建议及时收集证据,若对名誉产生损害可以起诉。威胁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按照敲诈勒索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也就是说在18周岁以后可以不用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但现实之中,有的人却在成年之后依旧伸手向父母要钱,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已满18周岁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