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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不予核准行政复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在依法注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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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变更不予核准行政复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在依法注册核准以后,如果因为其他的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话,当事人必须向当地的商标局申请对商标进行变更。绝大多数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材料全部都提交齐全之下,工商局会依法对商标进行变更的。如果工商局办案程序有错,或者不予核准的话,当事人可以了解一下商标变更不予核准行政复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变更不予核准行政复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要求的有利的证据材料(代理人指导提供)。

4、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二、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

1、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为前提。

2、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申请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被申请人。

3、以作出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为复议机构。

4、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复议审查内容。

5、以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为结果。

6、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活动。

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行政复议条例》,1994年10月9日又作了修订,为商标行政复议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

三、申请条件

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条件是: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州天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处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裁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复议申请书不完备的,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提交关于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决议和其他有效的证据,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案件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行政复议也确实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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