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如果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话,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但是不乏有一些用人单位还是会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前提下,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有关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您可以参考一下,其实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相关的赔偿标准是按照职工的工资来计算的,工资高的话,自然赔偿标准就高,反之亦然。



·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
      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 一、注册资本的概念 所谓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实缴主要是内资企业,认缴主要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


·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社会当中对于女性职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尤其在职场上,更可以体现出来。因为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当中确实存在因为女职工怀孕影响自己工作、前途的这样一些事情,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以女员工怀孕为借口,直接和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甚至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


·工伤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
      工伤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根据经验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大家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
      您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享受工伤的待遇,得到相关的赔偿,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鉴定工伤吗,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但也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受《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合同法》中就劳动合同的规定其实还是比较少的。既然是合同,那么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不例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就劳动...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吗?是可以的。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


·一般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
      一般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任何人去单位找工作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把庇护伞,在发生纠纷问题的时候劳动合同是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有时间期限的,时间期限到了合同也就无效了,那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资多久结清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资多久结清可以当天结清工资,也可以在15天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结清工资。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误工费建议循法律途径解决对吗?
      误工费建议循法律途径解决对吗? 误工费就是应该赔偿的人向倍赔偿的人支付的一种费用,受害者在受伤害期间以为无法从事劳动,不能挣得工钱,所以需要对方向受害者提供受伤期间的工期费用,即是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法律中有关侵权的相关规定中。法律条文明确提出了关于误工费的...


·签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
      签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