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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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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伤,其实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和员工私下调解的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员工甚至都在用人单位的协调之下,主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双方是协商解决的话,肯定不进行工伤认定,自然就没有工伤认定书,不过我们建议您在放弃做工伤认定之前,还是应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在于社保局下发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劳动者的伤情是工伤的,那么就说明员工可以有重要的依据,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而且在将来如果要申请工伤鉴定的话,没有工伤认定书也不可以。所以放弃申请工伤申请之前,最好是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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