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取决于夫妻双方对彼此的重视程度,而婚姻破裂的原因也有很多,最不好的结果就是夫妻选择离婚,分开生活,这样对彼此都好。在离婚方式中,大多数人为了保留最后的情义,会选择协议离婚,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会选择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离婚双方弄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接下来才是如何分割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常见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6、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7、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8、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9、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此外需要注意,婚姻存续期间不分割,特殊情形下例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分割共同财产的,我们建议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来或者不知道如何协商的,特别是涉及的房产分割,经营性收益的分割等,最好可以找个离婚财产分割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以上就是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问题的解答,相信您已经了解。离婚分割财产首先应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分割,对于分割财产有争议的部分可以在诉讼时提出,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宜再进行审判。夫妻一旦将离婚事宜摆上公堂,也就意味着夫妻之间已经没有了情义,只能选择最后的方法。



·抚养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抚养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同时为避免纠纷的发生,还需要签订一份抚养权转让协议。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而抚养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


·一、结婚五年现在离婚要退首饰和彩礼吗?
      一、结婚五年现在离婚要退首饰和彩礼吗?结婚五年现在离婚不要退首饰和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


·应该如何向前夫要抚养费?
      应该如何向前夫要抚养费?可以商量或诉讼。建议先和前夫就抚养费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协商沟通,如果前夫一直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上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根据窝沟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家庭暴力倾向的表现有哪些?
      家庭暴力倾向的表现有哪些?在一些比较封建传统的家庭,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临家庭暴力的风险比较大。目前很多离婚案件的背后都和家庭暴力有关,这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家庭暴力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庭内部问题。作为女性朋友,要学会辨识对方是否有暴力倾向。那么家庭暴力倾向的表现有哪些?...


·夫妻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按照国家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须为其在职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且于每月发放工资5日内,将单位缴存部分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汇缴到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那么,银行五险一金汇缴比例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农业银行五险一金汇缴比例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


·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男女结婚之后,如果领取了结婚证,大多数情况下婚姻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也不排除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如果一旦发现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就需要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那您知道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吗,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离婚诉讼调解书下达是否可以上诉
      法官就离婚案件作出的调解,一般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因此制定的离婚调解书又可以叫做离婚诉讼调解书。不过有的当事人可能会在离婚调解书下达之后反悔,于是又想提起上诉。这样做是否允许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调解书下达是否可以上诉 调解书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


·只想起诉离婚财产不提分割可以吗?
      只想起诉离婚财产不提分割可以吗 不可以,婚内财产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


·刑事法院对于重婚会立案吗
      刑事法院对于重婚会立案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会立案,自诉立案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