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道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清单的内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来跟你聊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凭据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药费单及用药清单、休假证明等票据齐全),后续另诉,必花并赔。
二、误工费:因伤残持续务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可以参照手速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者雇工的,按早同等级护理报酬计算。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护理级别、人数应有证明。)
五、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者用具费:餐具辅助器具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更换周期、赔偿期限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七、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之处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互助哦和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十一、住宿费:按实际计算,但上限不应高于公务员出差到当地的标准。
十二、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三、财产直接损失:全部财产直接损失。能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十五、残疾鉴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发生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往往要赔偿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们要知道,要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残疾的,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还要赔偿残疾者用具费,甚至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商业车险的分类有哪些
      商业车险的分类有哪些,是否可以不买如今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不管是剐蹭,碰撞或者发生交通事故车险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今车险的种类赔率不同车主的选择也越来越多,那么商业车险的分类,可以不买车险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 可以不买商业险...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十分的清楚,车子的载客量是一定的,如果超员驾驶存在着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车辆为了自己的利益超员驾驶,包括校车也是如此,很多人想要了解投诉校车超员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私家车交强险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私家车交强险费用是怎么收取的说起私家车交强险的费用,您都明白这是指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保费。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私家车,在交强险费用上面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私家车交强险费用具体是怎么收取的。 一、私家车交强险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交强险...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成为众多人出行、上下班、上学、访友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因为电动车车主违章驾驶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那么,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承担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电瓶车交通事故责任 依据...


·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
      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家庭购买了私家车。但是很多人都对交通规则以及惩罚制度不太了解,交通法规定机动车牌照不清晰也是违反交通安全法的,但是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很多人却不清楚。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交通法中与牌照不清晰有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机...


·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流程有哪些
      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流程有哪些?随着车辆保有量增多,越来越多的停车问题出现了,违章停车就是其中之一,很多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路上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以至于被罚款贴罚单,缴纳罚款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交通秩序,很多驾驶员正是由于没有及时处理违章停车处罚单为此耽误时间,那么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


·两次交通肇事都被判缓刑合法吗?
      两次交通肇事都被判缓刑合法吗?合法的,如果执行完缓刑考验期后五年之后再犯罪的就可以继续适用缓刑,否则不适用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 处理醉驾的交警大队会主动吊销醉驾人的驾驶证。 吊销驾驶执照,无须本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


·一、交通事故死亡定责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定责赔偿项目有哪些?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同向刮蹭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机动车之间刮蹭是很常见的,其中多数属于反向刮蹭,但现实中也出现过同向刮蹭的情况,此时对事故的处理虽然与反向刮蹭差不多,但在细节上面还是有不同之处。那实践中,对于同向刮蹭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向刮蹭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剐蹭...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不涉及到死亡和伤残的案件中,交强险条款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这样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