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注意此时的时效规定,当然不同主体规定的时效不一样。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那么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工伤认定多久能下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二、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一般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的60日之内就必须要做出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有可能中止认定的。当然,如果情况并不是很复杂,同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话,那此时自然就会很快的做出认定结果。



·8年员工辞退给多少补助金
      8年员工辞退给多少补助金?8年员工辞退一般是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中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原则作出了规定,但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实在实际订立的时候需要遵循的原则,除了《合同法》中规定的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吧。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劳...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交通事故误工损失...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受理举报后如何处理? 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开发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会批准其开始建造某工程项目,由于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的经济发展,有些工程项目的质量更是与人们的生命挂钩,故而,企业和政府都对工程项目有较高的要求。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可以举报,烟台工...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


·误工费年满60岁还可以主张么
      误工费年满60岁还可以主张么 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计算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年满60岁后就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是年满60周岁,...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 一、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 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营机制,企业的管理者可能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所以对于奖励机制等很在行,但对于内部的风险防范可能就不那么在行了。 比如有的企业公章和合同...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某些员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全部都积压到了一起,所以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员工的一句话,当情绪已经积压到了一定的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一时冲动的跟其他同事有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在公司打架斗殴这事性质比较严重的。并且肯定员工在事后也会考虑在我国规定员...


·2023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2017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整个过程的第一步,第二步为工伤鉴定。认定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家属或单位申请,申请的提交应尽快完成,单位拒不配合的可进行上诉。认定为工伤后,鉴定由专家进行,也应尽快进行。对两者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以下...


·一、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民事上诉状的特征是什么?
      一、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民事上诉状的特征是什么? 1、民事上诉状必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 2、民事上诉状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3、民事上诉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