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一致该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进入单位工作要签劳动合同,离开单位的时候也要签解除合同,是因为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必须通过合同文书形式产生和消灭。现在是民主社会,所以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都要求双方只有协商一致才能生效。但是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一致该怎么办呢?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一致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一致即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者不能与单位协议一致的,并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存在单位过失的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提起诉讼。
二、为什么要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容易,解除难。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就不是这样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果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将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有些劳动者还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双方就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特别在劳动者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要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
1、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职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
四、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都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1款。另外,上文中也提到了协商一致的重要性以及法律依据,协商一致不仅仅是为了尽量减少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对于单位来说,也是可以减少赔付双倍补偿金的可能性的。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金最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吗?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职工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待遇。工伤等级共分为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严重程度从十级往下递减。若职工经过鉴定,伤残程度达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获得不同数额的伤残补助金。受了工伤后一定要尽快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
      欠债被法院判决后怎样扣工资?法院批准扣债务人工资收入的,能扣多少钱依据债务人工资而定,但工资不能全部扣除,需要保留债务人一定的生活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


·影响电力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影响电力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从社会经济市场来看,工程项目具有繁杂性,且各行业都存在工程项目,或由于施工工人的资质问题,或由于购买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工程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不同的工程的质量影响因素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影响电力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 电网施工现场存在...


·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
      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各项事业稳步走上新的台阶,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得以施工完成,为城市化建设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质量有着相关的部门监督,严格依照国家规定。那么,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程质量如何划分等级? 工程...


·一、员工被辞退算不算开除?
      一、员工被辞退算不算开除?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在于: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 在一项建设工程中,包含各种类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的承包、转包合同,我们比较常见的则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就施工事宜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确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那么,工程承包简易合同书怎么写?我们为您解答。 合同编号: 发包方...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