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盐城社会抚养费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其实社会抚养费就是生活中您常说的超生应该缴纳的罚款。但其实社会抚养费只是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性收费,严格来说也不能算作惩罚。不过,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都不一样,而且如果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话,也是不需要交社会抚养费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盐城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我国盐城社会抚养费多少?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应当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其实盐城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为基础,并且农村和城市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农村,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多生一个孩子的话,那么会按照年均收入水平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算?
      当代社会,对于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但是离婚涉及到一些事情都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离婚是需要确定抚养费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离婚?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离婚? ?一、丈夫家暴妻子如何离婚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可以达成离婚协议,那么你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纠纷,您可以起诉法院离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断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条件。 二...


·一、二婚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一、二婚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


·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其实现在我国有很多家庭真正的幸福氛围,包括生活质量都是特别的低的,其中两个人对离婚的这种决定考虑的因素非常的多,尤其是已经有了孩子,所以因为孩子的牵绊可能一时之间也没办法痛下决心要离婚的。想必平时产生了离婚的这种想法以后自己也会比较关注,婚姻法...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离婚,在办理手续的时候肯定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相比之下,自然是诉讼离婚耽误的时间比协议离婚的要长的多。毕竟此时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法院方面可能就会有多次开庭。那究竟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


·离婚财产可以分哪些2023
      离婚财产可以分哪些2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


·夫妻签了离婚协议书算离婚吗?
      最近我们发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情况下,双方也对相关事项协商约定一致了,并且按照要求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此时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领取到离婚证。那此时夫妻签了离婚协议书算离婚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签了离婚协议书算离婚吗 仅仅签了离婚协议书不算离...


·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是近一两年我国又实行了二孩政策,并且鼓励生二胎,但是这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就不存在了,两个政策不矛盾,超生还是会受罚,超生了就要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在江西,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


·起诉离婚开庭出席人员有哪些?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没有感情需要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有纠纷的情况。诉讼离婚的当事人起诉之后,法院如果受理该离婚诉讼,会安排出庭时间,并通知当事人。那起诉离婚开庭出席人员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开庭出席...


·夫妻起诉离婚请律师什么用?
      日常生活中,律师是我们维权时的重要帮助之一。夫妻起诉离婚时,请律师不是必要的做法,但是请律师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却非同小可,所以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是否请律师进行决定,因为聘请律师还得考虑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本文接下来就关于夫妻起诉离婚请律师什么用相关问题进行解答,请您往下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