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双方结婚,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建立夫妻关系。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那么,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当事人申请认定婚姻无效时,应依据以下条款的规定,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写婚姻无效申请书,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日期、民族等;其次需要写明申请婚姻无效的事实与理由;最后注明申请人和日期。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都是谁?

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当事人发现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时,应该准备好资料向法院提出诉讼,包括诉讼书,婚姻无效申请书等相关资料。法院受理后,会展开调查,确定符合婚姻无效要件后,做出判决,宣告双方婚姻无效,夫妻关系不成立。


·中国离婚法有哪些新规定
      我们国家并没有专门的离婚法,离婚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内容,包括离婚,结婚,家庭关系等等方面的内容。那么有哪些新规定呢?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的内容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四章当中。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


·新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日益上升,很多夫妻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而离婚其实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影响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尤其是孩子的未来。因此,关于离婚的抚养权问题就收到了很大的关注。那么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


·离婚后转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转移共同财产吗?不可以,一方隐瞒另一方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暂时转移,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


·妻婚后财产协议没用公证有用吗?
      妻婚后财产协议没用公证有用吗? 有用; 婚后夫妻双方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不用公证同样有法律效力。 一、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可以吗
      现如今,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孩子抚养权权的问题和财产问题一直都离婚最难处理的两大问题。对于孩子户口的问题也是离婚的夫妻双方争论不休的,女方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但是男方也会提出同样的要求,导致离婚难以进行。但是如何解决抚养权和户口的问题,可以到本文进...


·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重婚罪找不到被告怎么办?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也可能触犯刑...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
      判决离婚后抚养权能否变更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


·中国城市孩子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中国城市孩子抚养费规定是什么?中国城市孩子抚养费规定是根据实际需要和父母的承担能力来进行给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权吗?
      离婚率的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这个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是其中一大关注点。也有这样的情况,父母双方其中有一方曾经遗弃过孩子,还能获得抚养权吗?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来解决一下关于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权的这个问题。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


·离婚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


·离婚诉讼第二次开庭要多久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