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51945636
首页
法律咨询
苏州律师
苏州律所
苏州法院
苏州仲裁
苏州看守所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苏州律师
导航
吴江区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度假区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太仓
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推荐
>>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49岁+
18501560386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李乾溶 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42岁+
18602573957
姜春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8921344401
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
李彬律师
王喆律师
匡泉生律师
刘建平律师
龚兆龙律师
罗卫新律师
朱兴宇律师
苏辀律师
律师在线
>>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
>>
苏州市遗产继承律师
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张家港遗产继承律师
昆山遗产继承律师
吴江区遗产继承律师
太仓遗产继承律师
姑苏区遗产继承律师
吴中区遗产继承律师
相城区遗产继承律师
虎丘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高新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工业园区遗产继承律师
太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律师导航
>>
苏州市律师
常熟律师
张家港律师
昆山律师
吴江区律师
太仓律师
姑苏区律师
吴中区律师
相城区律师
虎丘区律师
苏州高新区律师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
太湖旅游度假区律师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法定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嘱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顺序,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赠扶养协议,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权律师,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虹桥区遗产继承律师
翁同龢纪念馆遗产继承律师
大义区遗产继承律师
翁氏故居遗产继承律师
琴湖区遗产继承律师
尚湖镇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熟
> 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其他子女有没有理由继承这套老房?
老人有四男一女五个子女,女儿出嫁外村,老大婚后由村里分一套房(村里征收地主的房分给社员),老二婚后自已借钱买房,老三是聋哑人,没结婚,老四婚后就和老人、聋哑人住在一起,老人在世时所有儿子都拿工分,拿钱赡养老人。老人于1972年去世,1974年老四搬走外地,老三
·
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姥姥现在的抚恤金怎么分,现在舅舅不想给我给。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
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
我父亲已去世,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陈奇斌律a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san
·
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关于我家祖辈遗留的鱼塘,现在另一个村说
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关于我家祖辈遗留的鱼塘,现在另一个村说是他们村的这合法吗
·
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四个兄弟,当时他们放弃继承,现在户口本是我与母亲
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四个兄弟,当时他们放弃继承,现在户口本是我与母亲的名字,一个兄弟已经去世,母亲在人世,想问母亲过世后是否需要重新继divclass="w990mamt20
·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你好,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
你好,要看是否有后遗症以及是否已经留下残疾,为了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再婚,继承,房产,
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么有留下遗嘱,现86岁老母要再婚,跟男友有婚前协议,但是不肯公正,问如母亲先去世,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正常情况,留下来的房产和母亲老公如分配?
·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
这样的代书遗嘱要公证吗?
没在意发到别的版里了,再贴过来请教.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
父母合写的遗嘱。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个老太要结婚。现在我想
父母合写的遗嘱。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个老太要结婚。现在我想确权老妈那一半遗产可以吗?老爸不同意说要等他一起老了才可以。
·
女朋友遗弃两个孩子没人照看,信用卡每月替她还了两年如今申请立
女朋友遗弃两个孩子没人照看,信用卡每月替她还了两年如今申请立案
·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
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
·
这张是有效遗嘱吗?
你好,律师,我老公在生前,他口述,是我书写的一张纸,写明他的所有财产都归我。上面有他的签字和盖章,过了两年,他就去世了。请问:这能算是遗嘱吗?
·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其他你说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但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为了给您解释的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
房产继承婚后分割
情况如下 16岁丧女 22岁父亲再娶 原先父母共买房产在父亲名下 现在快结婚 女方要求父亲过户给我 请问 如果现在过户 女方离婚后是否会分割房产
·
物品遗留在店铺,第二天也打电话确认在,后来不见了
物品遗留在店铺,第二天也打电话确认在,后来不见了
·
遗产:女儿大骂老母亲还逼迫母亲做遗嘱公证
咨询内容:
父亲有三个女儿,今年5月去世。2015年他做了遗嘱公证,把住房的50%给了小女儿的儿子。母亲手写了遗嘱,把她的50%房产给三个女儿平分。但是目前小女儿正逼迫老母亲(84岁)写遗嘱,要把剩下的50%全部给她儿子。从8月开
·
父亲死了没立遗嘱现在要去办房产证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
父亲死了 没立遗嘱 现在要去办房产证 离婚了有2个儿子一个儿子和父亲一户口 另一个和母亲一户口 父亲的父母健在 是拆迁房房子能办房产证了&n
·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
房子是公产房,我大伯的女儿以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把房产证取走了,这个官司我们需要怎
·
卖方留下的后遗症 怎么办
当时卖房子也是一时冲动 都准备拉着材料回来装修了 正好街上这个女的说要买房子 并且在很短的时间里 一家人看好了我的房子 几个月后 手续都办好了 房产证也交接过户好了给她了 另外欠我三万元 说好话 是写的借条 借我现金三万 年底归还 卖房子的时候我就和她
·
父母去世十多年了,未留有任何遗嘱。 今年初父母留下的老房子
父母去世十多年了,未留有任何遗嘱。
今年初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卖了55万,三子二女共5个孩子一同签了卖房协议。
买家支付55万后,二子与三子以女性不配享有同等继承权为由,拒绝平均分配。
经反复交涉,此二人只同意交付两位女儿每人6万。此后二子
·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一家人住在一间老房子里,90年代动迁时,大女儿由于出队落户到外地,没分到房子,二儿子和奶奶分到一间二室户,三儿子分到一间一室户,过了几年三儿子用自己的钱买了间私房,并借我奶奶的户口挂靠到这间房,目的是为了以后多拿一份动迁款。十几年过后,私房
·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
我是本队户口,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权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本队户口,其余两哥两姐户口都不在本村,父母去世了,留下有瓦房,还有一点荒地,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但是教书的哥自己在上面种了芒果树,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a吗。谢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
·
父亲去世,女儿是否有权享受奶奶的遗产
我爸去世十一年了,今年村上拆迁,奶奶有三十平米的房子,和七万多现金,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索要该我爸的那一份遗产。
·
关于遗弃罪,我和孩子的母亲分居五年
我和孩子的母亲分居五年,她在这五年里没有管过小孩,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一次,请问这算遗弃罪吗?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21344401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婚姻法》规定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话
写遗嘱需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
抚恤金不能立遗嘱怎么处理?抚恤金不能立遗嘱,可以直接发放给死者的亲属,由死者的亲属来进行认定和处理,遗嘱可以进行分配的范围是,个人所有且属于私有的财产,或者是他人指定受益者为遗嘱订立者享有或是要求遗嘱人代为订立遗嘱的,以上内容属于既得利益,其权属具有确
·
生前遗嘱的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依法变动、更改原立遗嘱的部分内容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变更或撤销的要求:无论是遗嘱的变更还是撤销,都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
公证处代写遗嘱书需要多少钱?一、公证处代写遗嘱书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5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
婚内财产协议与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
婚内财产协议与私生子是否有继承权?婚内财产协议中如果约定私生子没有继承权,那么私生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婚内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给予私生子需要双方协商。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没有抚养权的子女有继承权吗一、没有抚养权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有继承权,离婚跟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都不会影响到子女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
·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
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在当代社会,关于土地的使用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在中国,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在使用这两种类型的土地的时候,都会分别发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怎样办理。一、土地使用证继承
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再婚夫妻都立遗嘱怎么处理?再婚夫妻都立遗嘱的应当根据遗嘱的有效性要件来进行认定,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嘱生效的条件完全适用继承法对遗嘱的一般规定。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
胎儿出生时为死胎怎么继承遗产?胎儿为死胎是不能继承遗产的;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我国《民法典》第
可以部分放弃继承权么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
什么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
一、宅基地可以继承他人吗?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
·
女儿婚后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
女儿婚后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母亲能继承女儿的遗产,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无特别情况则平均分配,如需要赡养则可多分配。而且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女儿的遗嘱指定继承人为其父母,则必须遵其遗嘱执行,除非其遗嘱属于无效的情形,或父母丧失了法定继承权。以下为《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一千一百二十
法定继承人在什么时候表示放弃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
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 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
·
枉法仲裁罪
·
挪用公款罪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5194563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苏州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遗产继承律师
www.szLsw.net
Copyright
©
2000-2023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5194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