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律师 苏州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律师18501560386 18602573957 
苏州律师导航 吴江区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度假区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太仓
律师在线
>> 
苏州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律师
苏州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律师
专项领域
>> 
苏州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律师
 罪名解读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构成要件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构成要件

www.szlsw.net 苏州律师网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只有作为国家方针政策执行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上述行为,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触犯刑法的,应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以其他犯罪论处[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

(二)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所谓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在服饰、饮食、婚嫁、丧葬、礼仪等方面的习惯做法。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则侵犯了少数民族公民所享有的上述权利,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与民族自尊心,破坏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原则,理当予以禁止。

(四)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干涉、破坏的形式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利用权势、运用行政措施等。从内容上看,主要表现为强迫少数民族公民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干涉或破坏少数民族根据自己的风俗习惯所进行的正当行动。例如,强制回族群众食用猪肉,禁止少数民族过自己的节日等等。这里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客观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如果以宣传教育的方法,促使少数民族自愿放弃、改革自己的落后风俗习惯,则不构成本罪。

第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即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的干涉是没有合法根据的。

第三,所侵犯的必须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即汉族以外的民族的风俗习惯;这种风俗习惯必须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群众基础的风俗习惯,因此,侵犯汉族风俗习惯的行为、以及干涉少数民族的个别人并非基于风俗习惯所进行的活动,就不构成本罪[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

根据本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政治影响坏等等。如因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起了民族纠纷、发生械斗的,应视为情节严重,以犯罪论处[www.szlsw.net]。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政治水平不高、或者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缺乏了解,导致对具体问题处理失当,引起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不满的,一般不能以本罪论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苏州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辩护律师解读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什么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构成要件: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认定: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立案标准: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量刑标准: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量刑情节: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司法解释:

相关罪名: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法律常识:
    发生车祸误工费由保险出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

    市政桥梁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拥有丰富山水成林资源的城市自然就少不了桥梁的建设,对于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成员之一来说,市政工程是一项十分便利于我们的便民服务。市政桥梁工程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出行交通带来了便利,还使城市多了一道又一

    职工有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

    我们知道随着我国社工作者压力的不断增加,出现劳动者在工作时时常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任何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候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从未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那周末

    我们都知道,如果说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发生耽误了你的工作,这是有误工费的,那么在交通事故中农民务农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呢?农民作为一个没有固定收入的群体。他的计算标准是不适合,有收入的人不一样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以下相关内容


法律问答: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要求退彩礼钱,女方还生病呢要男方给治病,怎么解决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要求退彩礼钱,女方还生病呢要男方给治病,怎么解决...

·未签订保密条列的员工是否应该遵守保密的义
    未签订保密条列的员工是否应该遵守保密的义...

·协议离婚不按协议执行应给予的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不按协议执行应给予的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激活社保卡非得要本人去,该咋办
    我妈行动不方便了,激活社保卡非得要本人去,该咋办...

·爸爸被打,公安局因为和打我爸的人熟悉,不秉公办理,我应该怎么办
    爸爸因为一点纠纷,被邻居打了,法医和公安都不秉公办理,法医故意刁难说不是新伤,医院给的查看结果是颧骨骨折,我该怎么办,现在没有钱没有关系的人,就要被欺负,无路走吗...

·民事借贷诉讼费、受理费怎么计算
    民事借贷诉讼费、受理费怎么计算...

·请求各位高手律师解惑答疑,越详细越好。谢谢。
    赵甲是汽车修理店的员工,去年12月份,赵甲给一辆新车装饰完装甲等工作后,开车带学徒工王乙出去试车,发生单方事故,致同车学徒工王乙受重伤花费15万元,车辆报废。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赵甲负全责,王乙无责。事后汽修店全额支付了王乙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客户新车一辆(车辆维修费4万余元,旧归修理店所有)。现赵甲对上述损失一点不承担责任,致汽修店起诉...

·农民工,受伤老板不问,想咨询一下杜律师,本人袁坡在苏州打工,
    农民工,受伤老板不问,想咨询一下杜律师,本人袁坡在苏州打工,苏州吴中区 18236357549...

·你好律师,了解婚姻问题
    你好律师,了解婚姻问题...

·你好,你是方城县律师吗,我弟弟关在方城县看守所,
    你好,你是方城县律师吗,我弟弟关在方城县看守所,...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决定是否、如何起诉。通知期限10天,我现在是撤诉还是怎么办?
...

·只有一套房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只有一套房法院能强制拍卖吗...

·房子应该怎么分?,夫妻结婚后购买一房子房子名字是男方夫妻俩共有2个孩子男方死后如
    夫妻结婚后购买一房子房子名字是男方夫妻俩共有2个孩子男方死后如果没留下遗嘱房子应该怎么分?...

·2018年四月份买的预售房,合同最迟交房日期是今年三月底,但
    2018年四月份买的预售房,合同最迟交房日期是今年三月底,但是2019年八月交房了,合同里面是写交房一百八十天内办房产证,到现在六月下旬才通知办房产证,查了法律规定是交房90天内办房产证。开发商不肯按合同付违约金,说提前交房还是要按合同最迟交房日期算。要我们起诉。请问交房日期是实际交房日期还是合同最迟交房日期。起诉能赢吗...

·我想问问有关工伤的问题,我想问问我是今年三月骨折的在医院做的手术植入钢钉需要再做
    我想问问我是今年三月骨折的在医院做的手术植入钢钉需要再做一次请问我如果我要赔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是等2次手术以后再提出还是尽早提出费用都是自己垫付的...

·您好,我在南京,老公在国外,能否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他不到现场可以吗
    您好,我在南京,男方在国外,能否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他不到现场可以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构成要件
Copyright © 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60257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