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动员、串连、拉拢、欺骗等方式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犯本罪,并有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根据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为行为犯,实施了组织偷渡即可成立。但要考虑达到一定的情节。公安部的立案标准可资参考。 [2]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国家对国(边)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出入我国的国(边)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申办手续,经有关部门签发出入国(边)境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入我国国(边)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人向往、追求外国及港澳地区的生活,出境谋生的思想,组织他们偷越国(边)境而从中大发不义之财。这种行为无疑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影响了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在国际上给我国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还会给国内外的犯罪分子包括敌特间谍分子非法出入我国国(边)境,进行犯罪活动或逃避法律制裁以可乘之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采取煽动、串连、拉拢、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策划联络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
组织,一般表现为煽动、串连、拉拢、策划、联络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进行准备、制造条件的行为。例如,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交通运输工作;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拟定偷越国(边)境的具体行动计划;确定偷越国(边)境的时间、路线,指示偷越国(边)境的具体地点等等。行为人通常兼而实施上述、,系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方式的全部,但也有的只实施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苏州刑事律师szlsw.net]。近年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活动日益向着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境内外组织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往往互相勾结,严密分工,有的实施煽动行为,有的实施串连行为、有的实施具体安排偷越国(边)境的时间、路线等的行为,有的则负责联络偷越国(边)境的交通工具……不管行为人具体实施哪一种行为,上述各行为的指向都是相同的,那就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因而,上述各行为并非各自独立,而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构成一个完整的共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至于组织偷越的地点,可以是边境口岸,也可以是非边境口岸,具体地点如何,不影响犯罪的成立[www.szlsw.net]。
本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数罪关系,因此,对该条款规定的情况,应当按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另外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分别定罪判刑,然后实行并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本罪主体没有国别及居住地的限制,不论是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居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是边境地区的居民还是内地来过境地区的居民,均可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其主观目的是要将他人非法送出或引进国(边)境[www.szlsw.net]。主观上不一定必须具备以营利为目的。实践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如以走私、拐卖人口、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目的,而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www.szlsw.net]。
苏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辩护律师解读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
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构成要件: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认定: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量刑标准: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量刑情节: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司法解释:
●
相关罪名:
·
污染环境罪 ·
偷越国(边)境罪 ·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强奸罪 ·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法律常识:
·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民间借贷指自人人或组织之间及其互相之间资金通融而定行为。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利息制定合理,不出现经济纠纷,借贷行为就是合法的。提醒:建立借贷关系时一定写清合法有效
·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省××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街××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申请撤销事项:××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
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万元(小写:元)整。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
很多人看见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没有在监狱执行刑罚,而是在监外执行,这时候有的人就会问无期徒刑可以在监外执行吗?答案是可以的,那么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期徒刑的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注册的公司又分为很多种,让人们很难选择,有一部分人资金不够充足或者是意志不够坚定,选择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就成为了一个人们非常关注的话题,理论上来说
●
法律问答:
·
右胯骨粉碎性骨折,该赔偿多少? 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
葛律师我想离婚咨询一下 葛律师我想离婚咨询一下...
·
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san
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san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887653...
·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未满18岁的小孩是没有放弃继承的权利吗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优势未满18岁的小孩是没有放弃继承的权利吗我老公去世了没有立遗属现在他有一个前妻的女儿还有就是我们的女儿现在我想将房产过户到我们女儿的户上可以吗...
·
给私人老板做事,从房顶掉下来。证明不充足。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 给私人老板做事,从房顶掉下来。证明不充足。申请不了工伤认定怎么办?...
·
为我想投诉他们,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在把户口迁回原籍时,遇到问题,原籍的派出所查不到我的原始档案了(丢了),而市公安局需要我拿到镇派出所的母子关系证明,才能把我户口迁回我父母那里。他们说他们找不到原始档案了,他们现在的档案是99年新登录的,我是98年迁出去的旧的我父母的户口本上有我的名字的,但是99年的时候都上交给派出所了现在他们说主管换了几任,现在找不到99年之前的...
·
民事纠纷 你好!我是常州市钟楼区泰盈八千里花园业主,物业公司保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擅自把我电瓶车移动位置,把我电瓶车手把龙头转向弄坏,导致失灵。本人当时不知道车坏了刚骑两步就摔了下来,导致我和我妈受伤,后来报了警,110过来了解情况后说责任一人一半,经110调解对方不同意赔偿。所以本人想咨询你们看看这件事怎么处理。本人电话13222599239....
·
两个人打架。一个二级伤都需要拘留10天吗 两个人打架。一个二级伤都需要拘留10天吗....
·
您好!我想向您资询一下法律方面的事 您好!我想向您资询一下法律方面的事...
·
你好,咱律所主要提供哪方面的法律服务 你好,咱律所主要提供哪方面的法律服务...
·
生育报销,你好,你好,我属于再婚,无子,老公也属于再婚, 你好,我属于再婚,无子,老公也属于再婚,有一子。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产假休了四个月。社保报销是给我发了三个月的工资,说我是第二胎。不能发四个月的工资,这样合理吗?...
·
入股了,这个是怎么赔偿呢,也是按股份分红方式吗 我想问一下就是一个店大家都如入股了,这个是怎么赔偿呢,也是按股份分红方式吗...
·
关于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和追讨 关于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和追讨...
·
请问我朋友进了顺德区看守所,要怎样联系 请问我朋友进了看守所,要怎样联系....
·
盗窃赃款再两万左右最多能判几年 满十八周岁了盗窃电动车还有电脑折合两万元会判几年啊...
·
朱律师:您好!我们有一件国家赔偿案件确认案件,从1997年打 朱律师:您好!我们有一件国家赔偿案件确认案件,从1997年打到现在,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在xx的授意下,最高人民法院不命理,不见原诉我们反而和被诉方河南省高级法院办案人员,被诉方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涉案法官见面共同造假后,出台了一份最高人民法院(2013)确监字第24二号反党纪、反国法的共包庇六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