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电话13115062590 18921344401 
苏州律师导航 吴江区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度假区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太仓 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线
>>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苏州常熟聚沙塔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聚沙塔法定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聚沙塔遗嘱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顺序,苏州常熟聚沙塔遗赠扶养协议,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权律师,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苏州常熟聚沙塔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董浜镇遗产继承律师 海虞镇遗产继承律师 兴福寺遗产继承律师 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 翁同龢纪念馆遗产继承律师 宝岩禅寺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常熟> 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遗产继承律师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继承房产转户之后的债务联系
  继承房产转户之后的债务联系

·不做亲子鉴定仅凭保证书能分到遗产吗?
  不做亲子鉴定仅凭保证书能分到遗产吗?因为孩子的父亲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生有一女,并且在没生之前写了一份保证书,大致内容是他名下的财产全部规女儿所有,但孩子的父亲到孩子还没离婚,孩子的父亲四十一岁,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如果到孩子的爸爸不在人世了,而他的妻子又不承认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咨询一下放弃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文书格式和要点
  咨询一下放弃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文书格式和要点母亲在父亲之前去世了现继承人要将此房出卖,出卖协议书的格式和要点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遗弃罪,孩子出生一个月被他母亲遗弃在亲属家里
  孩子出生一个月被他母亲遗弃在亲属家里,导致孩子不幸离去,是犯了遗弃罪吗?是否可以追究其母亲的刑事责任?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70岁老头子跟第三者走了,老太太能起诉他遗弃罪吗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还是要办公证?我爸爸的房子写我妈妈的名字,离婚了那房子是双方分对吗?有没有什么办法不分给女方啊?还没写!这是我奶奶的房子,如果妈妈好好和爸爸过日子,他就把名字写成妈妈的但我怕妈妈如果和爸爸要离婚,那就没有房子了

·土地哥哥有没有继承权,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
  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老家的一块耕地被二哥和村委会签署协议卖掉。做了组里一块公用祖坟地。这是在我不知情时发生的。这块地的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一个哥哥,姐姐妹妹在外面。我和大哥二哥在老家。分家多年。我和父亲在一个户口本上,两个哥哥都有

·这个房产怎么处理,我姐姐的公公过世之前有遗嘱
  我姐姐的公公过世之前有遗嘱,死后房产姐夫和他后妈一人一半,前提是他后妈嫁人,如果她不嫁人,则给她养老,都好几年了,先在她后妈要嫁人这个房产怎么处理当年的房子才几万,现在十几万房产过户费用是根据那个来标准遗嘱应该是什么时候生效的啊因为当时他死后并没有生效,现在房

·因病去世了,继承公证
  因病去世了,继承公正

·崎岖的继承路!HELP!
  父亲去世有房产2处,未留遗嘱!爷爷于有房前10年过世,奶奶于父亲病故后10年去世,奶奶在爷爷去世后1年就不认我们1家人,且禁止其生的儿女与我们来往,且我父亲去世时,同族大爷去请奶奶,但其拒绝来,其子女无一人来!!!现在想过户,我们的房子和他们有关系吗?如果没关

·这官司有得打吗,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
  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得打吗

·私下立的遗嘱有效吗,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
  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法更名老人现在想立遗嘱行吗

·你好,我老公心梗去世,有人说他欠两万有欠条,我不知此事,老公也没遗产,他欠条上没写欠谁的,没写欠谁的
  你好,我老公心梗去世,有人说他欠两万有欠条,我不知此事,老公也没遗产,他欠条上没写欠谁的,没写欠谁的,没写用途,没写大写,没有转账记录,我也不会看笔迹真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向谁表示?

·自书遗嘱,请问自书遗嘱未经公证法律效果一样吗?
  请问自书遗嘱未经公证法律效果一样吗?

·父母去世十多年了,未留有任何遗嘱。 今年初父母留下的老房子
  父母去世十多年了,未留有任何遗嘱。
今年初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卖了55万,三子二女共5个孩子一同签了卖房协议。
买家支付55万后,二子与三子以女性不配享有同等继承权为由,拒绝平均分配。
经反复交涉,此二人只同意交付两位女儿每人6万。此后二子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遗嘱一定是公证后才生效吗?

·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了,我是不是有带继承权。姥姥现在的抚恤金怎么分,现在舅舅不想给我给。我应该走什么程序?

·遗嘱和遗赠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哥哥临死前和弟弟写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母亲过世她名下的遗产(房产、汽车),父亲能否一人出售?

·您好!我想问下朋友间的遗赠协议怎么写?
  您好!我想问下朋友间的遗赠协议怎么写?

·房产继承问题,我哥去年车祸去世
  我哥去年车祸去世,赔偿的钱买了房,房主是我侄子,但是他才三岁,不满十八周岁,房产权在我妈手里放着,但是我嫂子想要,孩子跟着她,我问一下我妈拿着不犯法吧

·继承外婆的房子需要交费吗?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问题。我外婆已去世很多,外婆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我母亲只有我自己。现在我母亲的户口不在这套房子上,一直是我和外婆同户口、共同居住。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字,请问需要交费吗?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本人是旅居澳洲潮阳私平人士。本人父親于离世前,立遗嘱
  本人是旅居澳洲潮阳私平人士。
本人父親于离世前,立遺囑将他在 80 年代於里美建置的房產給了我。但之前喂托親戚托管。房產証在親戚那里。

想請問,我如何能取回这房產?

老马微信号:.


·国家发行的国债收遗产税吗?
  国家发行的国债收遗产税吗?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21344401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转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不是。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

  •   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一、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

  •   抚养孩子长大成人本是为人父母的义务,这是毋容置疑的。可是有些年轻父母,在生下患有严重残疾的孩子后,会将其遗弃到路边。这种行为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情节严重的话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造成被遗弃孩子死亡的,父母会构成遗弃罪,那么遗弃罪致人死亡判几年?下面我们

  •   一、老人死后什么时候分遗产?老人去世后什么时候分遗产这个问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但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

  •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国法律上对于生活中的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毕竟,不当得利的表现形式还是比较多的,和拾得遗失物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在某些情况下,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的为

  •   一、未成年人订立的遗嘱有效吗?1、我国继承法没明确规定公民的遗嘱能力,但《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此条规定从反面规定了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遗嘱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所

  •   一、房屋继承权判决法院怎么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

  •   离婚后领养女儿有没有继承权?离婚后领养的女儿不一定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带子女再行结婚;或因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的亲属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

  •   孙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很多人认为,孙子是没有权

  •   一、房产遗产税税率规定是什么?房产遗产税税率规定是我们国家目前为止不征收遗产税,但是却存在着以下的一些费用。1、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

  •   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涉及宅基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售、出租住房的,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

  •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   一、遗产分割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遗产分割时校两年的意思就是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以后的两年之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会失去胜诉权,不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实行以后,遗产继承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

  •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可以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不在于是否离婚,百在于是否扶养了继父母。所以,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这一规定,是为了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公平。因为,继子女与继

  • ·遗产分配协议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的家庭遗产分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如果是很多子女的家庭,在遗产问题上很容易出现纠纷,当然,有一份遗产分配协议是最好的,那么遗产分配协议要公证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遗产分配协议要公证吗?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经过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涉及到遗产继


  •   怎么订立口头遗嘱1、遗嘱人必须口述遗嘱全部内容、遗嘱人姓名、遗嘱日期。遗嘱人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口述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还必须口述自己的姓名及年月日,并予以录音以便证明遗嘱是谁在什么时候所立。2、遗嘱人必须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人口述自己姓名、见证

  •   卧床有病的人怎么立遗嘱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他不受胁迫,意识清楚。此外,如果之前有过公证遗嘱,现在只有用新的公证遗嘱来撤销。最重要的是要有像医师之类的人,证明他当时神志清醒,其次有可以作为证人的人,最好是多数的。作为证人的条件就是这个

  •   想要对死后的财产进行安排的话,就要订立遗嘱。遗嘱继承是常见的继承形式。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有遗嘱但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按遗嘱继承,那有遗嘱不按遗嘱继承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些问题吧。一、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

  •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苏州常熟聚沙塔遗产继承律师
    www.szLsw.net
    Copyright © 2000-2023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