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602573957 18501560386 
苏州律师导航 吴江区 姑苏区 吴中区 相城区 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 苏州工业园区 太湖度假区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太仓 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线
>>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律师,苏州姑苏区留园房地产律师,苏州姑苏区留园房屋律师,苏州姑苏区留园二手房律师,苏州姑苏区留园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苏州姑苏区留园经济犯罪律师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领域
>> 
沧浪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吴门桥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拙政园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太平天国忠王府房产纠纷律师 平江路历史街区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姑苏区> 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姑苏区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014?月份在老家一家购物商场买了一个商铺,签了五年的返租金协议,(每月返
  你好?014?月份在老家一家购物商场买了一个商铺,签了五年的返租金协议,(每月返租?700元),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导致五年了都没法办理房产?/a>,直?018?2份,接到开发商扣租金通知,说是代交房租租赁税,并且要求从2016年开始交,开发商和税务局这样做有没

·我3年前租的门面,装修时把原来的2个旧的不锈钢卷帘门卖掉了
  我3年前租的门面,装修时把原来的2个旧的不锈钢卷帘门卖掉了,第二年房东因为涨价,我被迫另签了个补充合同,合同上写的是“在2010年底将不锈钢卷帘门装回去或者给2快不锈钢卷帘门房东,还有一条是我如果违约就终止合同并付7万违约金”;我和朋友一起在2010年12月去

·王律师,您好,请问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可以转到子女的名下吗?孩
  王律师,您好,请问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可以转到子女的名下吗?孩子13岁

·怎样才能保护房产证未改名但实为自己的产权呢?
  房产证是两个人的,但还是在供楼,有没有用法律公证成为一个人呢?我意思在两人同意情况下。还是在房产证不改名情况下。怎样才能保护房产证未改名但实为自己的产权呢?

·父亲能单方面把房子收回去吗
  父母在离婚前就把房子的90%过户给我;10%是父亲的;在他们离婚后;父亲能单方面把房子收回去吗;;

·征用耕地补偿标准,我老家有一花炮厂要征用农民的耕地做厂房
  我老家有一花炮厂要征用农民的耕地做厂房,要证用五十年,请问要补偿农民每亩多少钱?

·房产问题,父亲答应把房子赠予儿子
  父亲答应把房子赠予儿子,但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有但没过户,赠予的内容已经到司法部门公证过了,请问是否有效

·事情是这样的。农村的老宅地放了很久,六七十前的瓦房。现在拆了,现在还能办吗san
  事情是这样的。农村的老宅地放了很久,六七十前的瓦房。现在拆了,现在还能办吗san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农村的老宅地放了很久,六七十前的瓦房。现在拆了,自建一层楼。以经建好了。当初没有办理准建证,现在还能办吗?房子没纠纷,老宅地。但房子旁边有一条水沟,五十公分宽,

·房屋纠纷,请问我在98年时我姐单位的门面只卖给职工我无权购买就用我姐的名额购买了
  请问我在98年时我姐单位的门面只卖给职工我无权购买就用我姐的名额购买了一间当时父母兄弟姐妹都签字见证并到公正处公正姐一家人也都签字了到现在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姐反悔不干了不去过户说是她们的福利房怎么办呢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平房可以贷款吗,我有一处平房
  我有一处平房,可以抵押贷款吗。在哪家银行可以办理

·你好成律师,请问房屋拆迁问题可以咨询吗?
  你好成律师,请问房屋拆迁问题可以咨询吗?

·找个律师,家里翻建房屋的时候没有手续,前前后后想办证却没有办
  找个律师,家里翻建房屋的时候没有手续,前前后后想办证却没有办到,现在想办理房产证或者产权登记,有没有本地的律师,房屋土地为国土

·房屋赠与,我想把刚买的二手房赠予给我哥哥
  我想把刚买的二手房赠予给我哥哥,而哥哥的户口不在西安市在铜川市,而且也不在这边工作,那我可以无偿赠与给哥哥房产么?

·单位房拆迁之前单位负有哪些义务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单位房拆迁之前负有哪些义务。详细情况:父亲是单位职工,买下单位房,属半产。现单位要拆迁旧房,已经发公告。但拆迁补偿不公平,一楼和二楼职工住房补偿不统一,且现在没签合同。单位准备断水断电强拆,请问拆迁前单位还负有哪些义务,怎么维权。

·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约定每个季度10号交房租,我以为关系好,
  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约定每个季度10号交房租,我以为关系好,没有及时记得此事,每次二房东找我要,我都会在1小时内打款,请问我存在

·高速公路占房子应该怎么补偿
  高速公路占房子应该怎么补偿

·去年我和前妻为了小孩上学离婚买了一套房屋,离婚之后我拿出一部
  去年我和前妻为了小孩上学离婚买了一套房子,离婚之后我拿出一部分钱付了首付,今年房子房产证下来了, 但是她不愿意和我复婚,想直接和我离婚,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她帮她爸担保了20万贷款,她爸还不了最终是我们两人还的,并且她妈也向我们借了3万,但是没有欠条,

·我是朱老师的朋友请你们告诉一下我在苏州有个房产纠纷想请她帮忙
  我是朱老师的朋友请你们告诉一下我在苏州有个房产纠纷想请她帮忙一下,谢谢🙏

·老年人再婚房产继承问题,我结婚后与父母同住
  我结婚后与父母同住,两室两厨一厕房间,母亲于96年逝世,76岁的父亲与74岁的一老人再婚,其女方有一处9平米的房间,没有生活来源,有一养子。父亲把其中的的一半让我们过户与自己名下,因一套房间内只能合不能分的原则,所以过户没有完成。父亲与08年逝世。现在不知如何

·当时买了天恒王府的房子有合同上显示的是对口周恩来红军小学本部
  当时买了天恒王府的房子有合同上显示的是对口周恩来红军小学本部,有盖章,现在不对口了,怎么办

·离婚房子如何分配,2004年结婚
  2004年结婚,现有一女3岁,在柳沙半岛有一幢房子,是拆迁赔偿所得由老公、我及公公各一份名额组建成的一幢4层半的房子现没有房产权,建房期间与岳母借6万现金(未打借条)建房至今未还,其余房款是夫妻两人以前共同存款。现老公想去外地打工满2年做分居处理,小孩子他不要

·您好:大房东把房子卖出去,新房东重新问我们要房租和押金。之前
  您好:大房东把房子卖出去,新房东重新问我们要房租和押金。之前的大方东押金没退能要回来吗?

·我该怎么行使我的权力,我家有一套三室户住房
  我家有一套三室户住房,爸妈离婚后妈说属她的一份留给我,她空手走了.之后二年我结婚出嫁了,我爸又取了个老婆,事后我才知道那女的带了一个儿子住进了我家.我也没多问,可近期我爸通知我那女的儿子要结婚了让我去吃喜酒,我回家一看新房都装修好了,我爸把最大间房给他做新房,

·结婚后房产首付由父母出资,离婚后怎样分割。
  结婚后房产首付由父母出资,离婚后怎样分割。

·我是河北保定高碑店XX的,现在政府规划我们的房屋为棚户区改造工程,胡同是否应该计
  我是河北保定高碑店XX的,现在政府规划我们的房屋为棚户区改造工程,我想问一下,回迁房屋补偿比例应该是多少,另外,我家是胡同边第一家,胡同是否应该计算在补偿面积之

·父母房屋赠与女儿要有什么手续
  80岁父母的房屋给予女儿,需要有什么手续?主要应该说明什么?哥嫂将来有权利干涉此事吗?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结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嘛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结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嘛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面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21345748l"""个人债务"43477292l"""银行债务无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921344401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房数卖的合同效力需要根据下列几种情况来分别判定: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


  • ·购房时的定金可以退还吗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还吗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


  •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夫妻离婚与是否有按揭房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按协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按揭房的分配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 ·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
      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拥有产权的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可知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


  •   租房纠纷要找哪个部门解决?可以找居委会,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法院起诉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   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但需先满足条件才可进行买卖,一般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所谓的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1、购买共有产权

  •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装修还比较新的,购房者自己完全就不用在花时间去装修一番了,但从这点上来说二手房的价格也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高一些。而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允许进行按揭贷款,那么此时二手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二手房子首付多少?二手房的贷款的首付多少貌


  •   一、转租是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一般是不适用的,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

  •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结合实践来说,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主要有如下情形: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模板如何书写?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

  •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

  •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

  •   房子延期交付如何退房?1、房子延期交付,按照原本的购房合同约定,延期应该如何赔偿,那么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2、房子延期交付,购房者想退房,那么还是要看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延期能退房是否有约定,具体要看你们合同约定的内容;3、如果购房者坚持要退房,在签订

  •   很多人购买期房都遇到过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购房者利益的侵害,属于违约行为,就应当对购房者作出相应的赔偿。那具体说来延期交房该如何赔偿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延期交房该如何赔偿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

  •   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适用吗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除了适用普通法以外还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等特别法的规定,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阶高于普通法。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根据《企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对开发商资质进行了相关调查,到施工工地进行了实地察看,选定了商品房后,接下来就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仅是在合同上签字那么简单,由于合同文本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合同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开发商,购房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相关内容,避免陷阱和风险


  •   1、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2、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如果协商不成,还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3、在买房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而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况。4、因

  • ·房产遗嘱有哪些方式
      公民就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对房产做出处理。实践中,就房产遗嘱来看有哪些方式呢?在继承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不然的话就不能真正获得所有权。那到底房产遗嘱该如何过户?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产遗嘱有哪些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是法定的机关对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因此,公证遗嘱的证


  • ·隐瞒、谎报军情罪
      

    ·妨害作证罪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02573957 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苏州姑苏区留园房产纠纷律师
    www.szLsw.net
    Copyright © 2000-2023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602573957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