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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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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第471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1、关于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承诺方式是最为典型的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形成合意的过程,是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很多都是经过要约、承诺完成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称为“承诺”。一般而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时要

约和承诺难以区分。许多合同是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讨价还价、反复协商才得

以达成的。

2、关于合同订立的其他方式

除了要约、承诺方式之外,传统上还存在以下几种合同订立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

第一,交叉要约。交叉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各自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同时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

第二,同时表示。同时表示与交叉要约本质上相同,交叉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指对话的当事人双方毫无先后之别,同时向对方为同一内容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三,意思实现。意思实现是指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马者要约人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在相当时间内如有可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意思的客观事实,则要约人可以据此成立合同。


·怎样撤回承诺?
      

撤回承诺是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承诺可以撤回。由于承诺通知一经收到,合同即告成立。因此,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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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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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1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除前述两类裁定外,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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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挂靠协议发生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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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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