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产生债权债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原因有以下几类:
一是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为合同之债。债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之债是民事主体为自己利益依自己意思自行设定的,合同之债属于意定之债。
二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因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产生侵权之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侵权之债并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设定的,而是法律直接对侵权行为所作出的否定性评价,给被侵权人以救济,保护被侵权人的民事权益。侵权之债属于法定之债。
三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虽为干预他人事务,但却是以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为目的、有利于社会的互助行为。法律为鼓励这一行为赋予管理人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行为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称为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并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设定的,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为法定之债。
四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在社会生活中,任何民事主体不得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损害,因此,法律规定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的人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为债的发生原因,基于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既不同于合同之债,也不同于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不是当事人双方间的合意,并非当事人寻求的法律目的,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法律为纠正不当得利直接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是法定之债。
五是法律的其他规定。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债发生的主要原因,除此以外,法律的其他规定也会引起债的发生,使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委托贷款的性质
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活动收取高额利息,未取得金融监管部分批准从事对外放贷业务,扰乱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经营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
·花钱托人找关系办事,事没办成,能否要求退钱
花钱托人办事在生活中大量存在,很多时候受托之人与所托之人基于第三人介绍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熟人关系,加之多数受托人不承诺一定办成事,委托人也基于一定的“办事潜规则”不敢或不愿主张退款。
处理方式一
以不当得利提起民事诉讼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
·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为条件,债权人对此事实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
·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至女儿名下,能执行女儿名下财产吗
按照金融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权利人系执行阶段的形式审查内容,该认定并非不可推翻。尤其是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被执行的财产在案外人名下,但该财产权利来源是否合法应当纳入审查范围。
最高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关于离婚协议中财...
·罚息能否收取复利
罚息、复利通常仅适用于金融借贷。在金融借贷中,贷款期内的利息可以计算复利当无疑问,此时复利的计算依据为结息日时欠付的利息乘以相应的利率,故复利的计算标准与结息日密切相关。贷款逾期后计收的罚息,因不存在结息日问题,因而一般情况下不存在罚息计收复利问题。当然,如果借款合同对逾期结息日...
·信用卡逾期不还款的法律后果
信用卡最大的特点就是有透支功能,但事实上构成了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到期不还款,不但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还会承担高额罚息,最重要的是会形成不良记录,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1、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
·民间借贷涉嫌虚假诉讼的认定(含10种行为方式)
最高院观点:
观点一: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观点二:民间借贷纠纷中涉嫌虚假诉讼的十种行为方式的认定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是指当事人为...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
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在后者场合,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定。&nbs...
·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标的。
(一) 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作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在某...
·公司股东接受公司的转账,但不能提供合法依据的,应当对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1.定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是否存在其他混同情形等。
2.公司向股东的单笔转账行为,尚未达到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的程度
3.公司股东未能证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交易关系或者借贷关系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