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农村的耕地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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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不同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虽有变化,但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只不过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置换,并未丧失该权利。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转让方也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的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是:
第一,程序上,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征得发包方同意,是完全有必要的。首先,从合同原理而言,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意味着其与发包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要一并转移给他人,也是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其次,从土地所有权的角度而言,发包方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方,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人发生变动,征得其同意也是合理的。最后,从管理的角度看,为了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日后因为转让发生争议,经过发包方同意确认双方转让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有助于避免纠纷。
第二,主体上,转让方为承包方,受让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第三,后果上,受让方与发包方成立新的承包关系,转让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终止。
·继承房屋要交哪些税?
继承房产需要交的税有:1、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房地产评估价值的2%征收: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是按房屋评估价值的0.05%征收合同印花税、登记费100元、权证印花税5元;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则契税免征,否则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
·房屋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 16 条就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
·我家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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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土地被征收了,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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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发布《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意见》,2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3〕4号
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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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12 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4)商业、旅游、娱乐...
·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
对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只要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个体工商户均可进入并开展经营活动。实践中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的领域主要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
·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税?
1、新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3%。
2、二手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1%的个人所得税;1.5-3%的契税;0.1%的印花税;5.6%的增值税。...
·我想注册个体工商户要提供哪些东西?
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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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根据《民法典》第368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我国物权制度有“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两种物权变动模式。对于居住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的物权变动模式。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居住权的根本...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回来了,我与他的婚姻关系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51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如果没有再婚也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一定要书面向登记机关提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