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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承包地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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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第332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 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1982 年年底全国农村 67%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包干到户1984 年以后一直稳定在 99%以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一直占耕地总面积的 97%左右。因此,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

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体。我国是草原资源大国,天然草原近60亿亩,站国土总面积的 41.7%。草原总面积仅次于澳大利亚,居世界第二位。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林地承包经营政策是我国农村林业的基本政策。


·我家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卖吗?
      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使用权作了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我家农村的耕地可以卖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


·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 对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只要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个体工商户均可进入并开展经营活动。实践中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的领域主要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


·我想把家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到我名下,应该怎么处理?
      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


·最高法院发布《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意见》,2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3〕4号 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我家土地被征收了,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的权利之一就是,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承句人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在承包期内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


·家人几年没有音讯可以宣告死亡吗?
      宣告死亡条件: 第一,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要达到法定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下落不明的时间要满4年。如果是因意外事件而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要满2年。 第二,必须要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此处所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参考宣告失踪制度中的利害关系人范围。总的来说,这里的利害关...


·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税?
      1、新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3%。 2、二手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1%的个人所得税;1.5-3%的契税;0.1%的印花税;5.6%的增值税。...


·什么样的房子是不能买的?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房屋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 16 条就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回来了,我与他的婚姻关系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51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如果没有再婚也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一定要书面向登记机关提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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