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遭遇人身损害,误工损失如何证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曾对该固定收入的认定附加了“实际收入超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部分,没有完税证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所以最后定稿没有采纳,是因为个人所得税征缴体制在我国尚不完善,有些受害人的收入虽没有完税证明,但并不能说其彻底丧失合法性。另外,采纳“合法证明”标准,并不否认要求一些高收入而主张误工费者须提供“完税证明”。两者不相矛盾。因固定收入主要体现在有固定工作的人员之上,所以,受害人能够提供供职单位的证明就可以了。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也就是说,必须是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实质上不存在或者不存在全部的误工损失。如同样对其进行“误工费”赔偿,势必使其获得法外利益,这与侵权法填补损害的功能不符。

另外,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这一点在理解与适用本条规定的时候,应当格外予以注意。


·交通事故中已逾60周岁受害人是否存在误工费?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逾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受害人是否存在误工费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如果受害人于事故发生前从事工作(列如在某公司担任看门),每月有固定工资发放,且无证据证明受害者已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受害人能够证明其在事故发生前的收入状态,其因事故导致的误工减少的收入应依法获得弥补。结合...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1、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


·由于公交车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后车门打开,车上乘客从车中坠落致死的,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者”是指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外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员。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因机动车辆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机动车上,所以机动...


·八种常见车险拒赔纠纷
        一、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 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


·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实际价值是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导致被侵权人车辆受损的,如果维修费用高于损害发生时该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侵权人应当赔偿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


·车险理赔的简易流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


·交通事故中的权益问题
          (一)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评损空间过大
    
      比如你的爱车的前装饰杠撞裂需要更换,而比如一条原厂的前装饰杠的费用可能要两三千元,而一条副厂...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无责车主理赔途径
      交通事故中无责车主有三种途径获得赔偿:
    
      一是无责车主可以向全责方索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